2024年3月2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6 09:57 来源: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真:0477-3867758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编:010300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蜡喷珠成型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屿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次技改项目将现有造粒车间东线4条造粒机、磨粉机及配套的包装线(已停产)进行拆除,依托现有造粒车间建设1套2万吨/年蜡喷珠成型生产装置,年产95#费托精制蜡微珠3000吨、年产100#费托精制蜡微珠7000吨、年产氧化蜡微珠10000吨,合计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942.64万元,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的7.43%。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扫清散落在路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道路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厂区内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施工段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喷珠筛分粉尘经1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化粪池处理。

2.运营期:生活污水拉运处置至内蒙古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2.运营期:依托现有封闭式厂房,设备安装减振、出风口安装消音装置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出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

2.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桶装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95#费托精制蜡、100#费托精制蜡和氧化蜡不同微珠产品生产时各自产生的除尘灰同筛下小粒径微珠产品进入包装机包装后作为产品外售。

项目二

二、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永鑫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路线里程合计92.961公里,涉及23个行政村,共计31个项目。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 6.5(4.5)米,路面宽 6.0(3.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共设置平面交叉158处,管线交叉1处,全线设置桥梁涵洞7道。项目总投资为9743.8784万元,环保投资为149.34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苫布覆盖,保持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扬尘较大的施工工序。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

2.运营期: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定期养护。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生活区租用的民房现有生活设施。

2.运营期:运营期路面雨水径流利用路基两侧排水沟集中汇集后排入沿线沟渠。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采取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

2.运营期:设置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加强土方调配,弃方排至指定的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

2.运营期:运营期路面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一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应集中堆放施工便道,并进行苫盖;废弃料应集中放置,不得乱堆乱放,随意扩大占地范围;运输车辆应沿施工便道行驶,不得随意增加施工便道占地,将施工活动对沿线草地、林地影响减小至最小范围。取土场施工作业前进行表土剥离工作,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所用,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取土场集中堆存,土堆采用台体形,边坡为1:1,坡面要平整、拍实。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植被,选取当地草种为主,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利用前或周边平均水平;路基防护采用植草防护,达到美化路容、减少视觉污染,尽可能减小项目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表土堆放周边布置临时拦挡措施,施工便道修建应及时采取拦挡排水措施;在路基及两侧建设排水沟,以减少雨水冲刷边坡导致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对路基边坡内及路线两侧种植的植物,如有枯死草苗、树苗应及时补种,保证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30%。生态恢复初期,定时对项目种植的植被进行病虫害防治,结合当地降水、干旱情况对植被进行灌溉。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养护。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