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07:56 来源: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 真:0477-3867758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邮编:010300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纳日松镇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路线全长115.793km,按照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共36段道路,共涉及16个村,后续实际设计过程中由于路线优化,根据设计方案项目实际线路全长96.318km。道路设计时速均为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13772.79万元,环保投资88.8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拆除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道路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影响也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符合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既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交通运管部门加强车辆监控,减少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特别是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在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预制场及混凝土拌合站等其他临时工程,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本项目施工所需机械均为常用机械,项目附近的城镇均具备修理保养条件,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的保养维修。

2.限制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项目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减缓措施,确保将施工期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具体措施: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安排在昼间6:00~12:00、14:00~22:00 期间进行,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为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对于噪声较大的固定施工机械应尽量布置于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地方;采用低噪设备或工艺;做好工程期防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期噪声是短暂的,噪声属无残留污染,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其它道路施工实际经验表明,只要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一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将道路施工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公路养护部门应加强路面养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公路路段采取降噪路面材料,降低噪声源强;限制车速;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区域设置指示标牌,禁止鸣笛且车速不宜过快;逐步完善和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绿化带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规划等进行。绿化带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对占用土地保护措施。工程临时占地改变了土地的使用功能,减弱了土地的生态利用功能,破坏了地表植被,在雨季防护不当造成水土流失的发生,起风时干燥土方可能会因防护不当起尘,影响大气环境,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控制在施工征地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少占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不得随意扩大路基施工场地范围;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修筑临时堆渣场围挡、四周开挖边沟防止水土流失、覆盖篷布等措施将影响降低。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种植草皮绿化等措施,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科学合理地实行花草类与灌木相结合的立体化格局,以达到防止地表裸露、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2)表层土壤保护措施。该项目取(弃)土场、路基等占用土地,破坏地表植被。施工前,必须将占地范围内的地表层土壤先行剥离,单独堆存,以备修复时覆土恢复植被。将拟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壤先期剥离,剥离厚度约为15cm。表土剥离后集中堆存,土堆采用台体形,边坡为1:1,坡面要平整、拍实,台体四周坡角处用土袋挡护,土袋堆砌高、宽为1m,堆放高度为3m。表土在路基两侧单独堆放,表土堆存严格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

(3)路基边坡。本工程永久占地数量为51.819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施工单位必须先与地方草业主管部门和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的破坏。

(4)临时工程。本项目临时工程占地4.843hm2,占地类型为草地,主要植被种类为针茅、禾草等。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的破坏;表土堆存时,集中堆放区底部设计装土袋挡护。形成堆土平台后,对堆土平台和边坡表面进行洒水和遮盖抑尘网抑尘;作业结束后进行清理、整平、覆土,覆表土厚度15cm,选择针茅草籽,恢复面积合4.843hm2

(5)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措施: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制定以下生态修复方案:施工人员进场后,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的植被有许多速生且适应当地环境的本土树种;建议施工过程中可以对工程区域内的这些树木在挖掘后进行异地假植,后可用于边坡或者取弃土场的水土防治;或者在项目建设初期,建议建设方进行本土物种的选种和育苗,以满足项目后期生态恢复需要;对于项目建设占用的人工栽植作物,施工进行前,应尽可能将这些作物进行移植,严禁随意破坏;公路穿越林地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尽量减少对植物的伤害和生境的占用;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设施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对于占用的幼龄树木,应及时移栽,尽量不砍或少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随意砍伐林木和设施。

(6)景观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景观环境以及项目区动植物的生长均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本项目施工期结束,永久占地被固化,绿化带种植植被、一些水土保持设施也相继建成,施工期引起的水土流失现状也将有所改善;施工期对现有生态景观环境会瞬即改变,施工中需有步骤分段分片进行,妥善保护好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

(7)动物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应沿施工便道行驶,不得随意增加占地,将影响减小至最小范围。各种施工作业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严禁施工人员等滥捕滥猎野生动物。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8)土壤侵蚀的减缓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施工时选择无雨、小风的季节进行,避免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应按设计要求弃于弃土场,并布设拦渣及导流设施。严禁任意堆放废弃土石,以免遇强暴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五)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装载过多时散落的泥土、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六)安全防范措施: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做到井然有序。做好防火、防塌、防雨等安全工作;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并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各种机械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要完好有效,各种作业还要有明显划分,保持安全距离。吊车等施工设备移动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线杆及空中的电线,必须设专人看护。移动式机械作业时楔紧车轮。固定式机械有可靠的基础。

(七)在道路交叉口处等重点路段设置明显的标志,要限制车速,立警示牌,禁止危化品车辆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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