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着重从五个方面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9 10:0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护航开学季。准旗市场监管局统筹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结合监管实际特制定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即将开学的学校食堂提前介入,按照“全覆盖、全过程、高频次”要求,通过“监督+驻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落实被检查单位的疫情防控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场所卫生、设施设备运作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制作过程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校外托管小饭桌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做到全覆盖,以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薄弱的农村学校食堂为重点督查对象,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依法给予罚款、停业等行政措施。同时与公安部门配合,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 

三是严防严查严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在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有防控指南、防控制度(包括食品安全制度)、人员及岗位职责、防控第一责任人、防控物资消杀物品的储备,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的“三专三证四不”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做好自查、消杀和晨检等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提倡“光盘行动” 

加大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丰富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和“勤俭节约、光盘行动”科普宣传工作的渠道、形式和方式方法,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食物中毒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引导学生适量订餐,开展“光盘行动”。 

五是创新监管举措,推动社会共治 

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风险管控”智慧监管模式。会同教育部门,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学校食堂全部入驻“风险管控”平台并进行每日自查工作,鼓励学生家长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督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倡导建立HACCPIS022000体系,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大力实行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食堂使用色标化、4D、五常、6T等食品安全先进管理方法,采“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模式细化责任,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鼓励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积极引导中 小学、幼儿园食堂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风险隐患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先行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完善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学校食堂91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23家,食品销售店31家,校外托管小饭桌15,派出学校驻点保障人员91人,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0台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现均已实现闭环管理。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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