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2个食品省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亿嘉惠粉条;生产日期:2022年8月13日、2022年8月14日;抽样基数:各20袋;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以山梨酸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检验不合格的两个批次的亿嘉惠粉条60袋,货值金额共计108元。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得知其购进的被检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立即停止购进,制定召回计划,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