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2个食品省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准格尔旗小朱水果干果批发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2年8月7日;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项目(以脂肪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样品名称:原味花生;生产日期:2022年7月3日;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项目(以脂肪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准格尔旗小朱水果干果批发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作没收违法所得575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准格尔旗小朱水果干果批发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