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考试中心转发自治区考试院《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 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17:4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考试设置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设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分为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5个专业方向。

      除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外,其他各专业均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先通过基础考试并符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基础科目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三)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四)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20238289:0097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91024: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准考证下载

  20231031日—1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14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115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8:0011: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四、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考场配发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各专业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2022年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不再配装客观题科目答题卡。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五)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违纪处理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区设置

  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区直(呼和浩特)设置一个考区。

  八、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类别

收费标准

一级结构工程师

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二科主观题,72/科,共计144

二级结构工程师

二科主观题,75/科,共计150

土木工程师

(岩土)

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二科客观题,64/科,二科主观题,75/科,共计278

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暖通空调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动力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给水排水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科,二科主观题,69/科,共计268

暖通空调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8/科,二科主观题,72/科,共计280

动力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二科主观题,75/科,共计290

化工

工程师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共计140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二科主观题,75/科,共计290

电气

工程师

供配电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发输变电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科,共计128

供配电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科,二科主观题,69/科,共计268

发输变电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8/科,二科主观题,72/科,共计280

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83/科,共计166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80/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20

环保工程师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共计140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二科主观题,75/科,共计290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科,共计146

水工结构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科,共计146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科,共计146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科,共计146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科,共计146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10       

水工结构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1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1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1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科,二科主观题,80/科,共计310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科,共计140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科,二科主观题,69/科,共计268

备注

所有专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

 

 

 

  附件: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823 

 

 

  附件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审核单位

审核点地址

咨询电话

区直

内蒙古自治区

人事考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包头市

包头市

人事考试中心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

0472-5221935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

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0470-8357607

兴安盟

兴安盟

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0482-3822308

0482-3822310

通辽市

通辽市

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

0475-8820013

赤峰市

赤峰市

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0476-833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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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

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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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

0474-8159295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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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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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

0478-85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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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

0473-315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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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和

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

0483-87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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