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大学生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6 10:4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1.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新发放 10 万元以下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后,免除反担保要求。

待遇或补贴标准: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

申领条件及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身份类证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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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业税收减免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政策执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待遇或补贴标准:个体经营减税按每户每年 12000 元为限额。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及渠道:具体政策享受执行税务部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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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满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待遇或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低于 5000 元。

享受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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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业孵化

政策内容: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孵化期一般不超过 3 年。其他创业载体给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的,可予以租金、水、电等补贴。

享受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申领条件及渠道: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高校咨询,或登录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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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免费创业培训

政策内容:组织大学生创业者开展初创企业入门培训、创业训练营、互联网+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待遇或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2000元。

享受对象: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学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

申领条件及渠道:学员取得相应证书后,由培训机构或个人持创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批表、创业培训合格学员花名册、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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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

待遇或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及渠道: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或登录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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