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医保参保率 降低因病返贫率
发布时间:2023-03-03 16:13 来源: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筑牢脱贫人口的健康防线,提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医保参保率,防止因病返贫依然是过渡期的重点工作。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集中征缴工作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到2023年2月28日结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坚持困难人群应保尽保的原则,截至2月28日,脱贫人口2809人、监测对象224人已全部参保,参保率100%。

多渠道征缴,让脱贫户少跑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行多渠道征缴。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WEB端等“线上”缴费,也可通过税务实体大厅、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柜台、建设银行裕农通、代收单位客户端等“线下”缴费。

积极宣传动员,让脱贫户多受益。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建立了参保登记台账,积极宣传参保政策,提升其参保意识,对未参保人员实行上门动员工作,确保参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参保账户异常等原因无法正常参保的人员,由乡镇统计名单统一报送至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再由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对接医保中心为其解决;对参加职工医保中途离职断保的人员,会及时督促其变更为居民医保,以免影响其正常医疗报销。

资助医保参保,减轻脱贫户参保负担。对于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监测对象,为减轻其参保负担,每人资助330元,个人只承担50元大病医疗报销费用。对于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监测对象中有重残、特困、孤儿等身份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实行全额代缴。

今后,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还将继续健全与旗医保中心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共享人员动态调整情况,防止中途脱保,全面推动医保帮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筑牢健康防线。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