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家庭养老 床位(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10:51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22〕28号)《鄂尔多斯市建设共同富 裕典范城市的实施方案》(鄂党发〔2022〕34号)《鄂尔多斯市民 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鄂民发〔2023〕22号)等精神,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 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有

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


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旗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决定在全旗范围

内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构建以健康养老为核心、家庭照护为支撑、专业机构 服务为依托的家庭养老照护体系,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化 监测、专业化服务等综合措施,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 建设,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照护服务有序接转、无缝 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让老年人特别是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在 家养老也能享受到专业机构服务的迫切需求,着力提升老年人养

老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社会参 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方便可及、适度普惠、稳步推进” 为建设目标,着力提升家庭养老照护质量。 2023年建设家庭养老 床位(照护服务)1634张 (任务清单见附件1),对服务对象家庭 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着力将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并 通过智能化手段对服务对象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智能看护,全面 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同时利用数字化养老服务管理平 台,整合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搭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网络,促 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化。为老年人高效匹配服务资源,在 优先保障好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

动作用,进一步拓展市场化普惠服务。


三、 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原则上从居家适老化改造户中选

取。

服务对象自愿参加,并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其家

庭应具有家庭养老照护基础,并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料者。

四、 服务机构

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的服务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一)依法备案的养老机构或登记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站),依法登记或备案并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护

理院等;

(二)配备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建设和服务相

适应的相关专业团队;

(三)具有24小时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服务能力

和照护风险管理相关能力;

(四)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或服务对象群体信访事件。

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统一选定专业服务机 构、评估机构,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机构(专业服务机构、评估

机构)责任分工,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 建设内容

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条件,经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协


商后,安装必要设备,为开展康复保健、医疗护理、体征监测、

呼叫响应等提供硬件支持。

(一)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二)以照护为核心,配置照护服务所需的康复器具、辅助

设备;

(三)安装离床感应、体征监测、紧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设备

(见附件2),并接入旗智慧养老智慧调度平台。

已享受我旗居家适老化改造中智能看护项目补助的老年人家 庭,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同一住址有2名或以 上老年人建床的,对共同使用的适老化与智能化设施设备不再重

复资助。

六、 服务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一)按照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要求,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 制定养老照护方案,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以及应

急援助等专业服务。

(二)根据服务对象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并定期监测服务对象身体机能,根据其身体状况变化,及时调整

服务方案。

(三)为家庭照护者提供照护知识讲解、日常照护指导、培训

等服务。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可向常住地所属 村(社区)提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附件3),经所辖乡镇(街

道)初审后报旗民政部门审批,原则上应就近选择服务机构。

(二)评估。承接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同时 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按照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评估表 (附件4)进行评估,对符合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条件的,

进行服务需求评估,并与老年人共同制定服务规划(附件5)

(三)签约。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明确家庭环境改造内容以及照护服务需求,参照《家庭养老床位 (照护服务)基本服务内容指导清单》(附件6)约定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

解决途径等,并签订知情书(附件7)和服务合同(附件8)

(四)改造。对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家 庭居住环境根据《准格尔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试

行)》进行适老化改造及智能看护建设。

(五)核定。对申请补助的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由第 三方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签约的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 务)进行核定,并登记造册。每月24日前将《家庭养老床位(照

护服务)建设情况表》(附件9)上报民政局。

(六)服务。 签约对象于服务执行前2天预约上门时间和服 务项目,服务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安排服务人员,为签约对象提供

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和签约对象共同签订《家庭养老照


护床位服务确认单》(附件10)。

(七)评价。服务机构对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对服务对 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旗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机

构进行绩效与质量评估。

(八)终止。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出现以下情况即为

终止:

1.签约服务对象因住院、居住地变更等原因,服务无法继续

开展,根据协议约定或经协商一致解除服务协议;

2.根据老年人及家属意愿,老年人由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

务)转入养老机构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3.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被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关停,

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服务;

4.不按规定接受服务,直接套取现金或以商品代替服务的,

经核实退出,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户籍转移的,从本行政区退出;

6.签约对象去世;

7.其他妨碍服务持续开展的情形。

出现第1种情形的,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 提出申请,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由相关乡镇(街道) 及旗民政局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 务,但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费用则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出

现第3种情形时,旗民政局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已中标机构中


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长原则上应在当月内使用完 毕,因签约服务对象生病住院或外出等个人原因不能当月使用的,

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超出3个月未使用的服务时长清零。

八、 支持保障

对设置的1634张家庭养老床位护服务,按照每户不超过4000 元标准给予补贴。参照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基本服务内容 指导清单(见附件5),采取购买、委托等方式,选定、指导、监 督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承接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坚持“老 年人自主选择,人性化精准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提供家庭养老

床位(照护服务)。

九、 风险防范

(一)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 项服务安全预案和事项告知,服务时须有本人或其监护人认可的

家庭照料者在场。

(二)服务主体应为工作人员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意外险等。

(三)服务机构和签约对象发生争议纠纷的,根据合同约定 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照

护服务)建设工作作为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痛点难点、提升老


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制定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 要加强对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 补贴资金管理,及时跟踪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高补贴

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 对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发生服 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的,经核实属于

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服务机构相应责任。

附件:1.2023年度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建设苏木乡镇

街道分配清单

2.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智能设备清单

3.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立申请表

4.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评估表

5.服务规划

6.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基本服务内容指导清单

7.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知情书

8.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合同(模板)

9.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建设情况表

10.老照护床位服务确认单


2023年4月17日



准格尔旗民政局

2023年4月17 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家庭养老床位

(照护服务)建设苏木乡镇街道分配清单

苏木乡镇街道

分配指标数

备注

薛家湾镇

110

蓝天街道

200

友谊街道

50

兴隆街道

120

迎泽街道

200

大路镇

60

暖水乡

70

十二连城乡

260

布尔陶亥苏木

15

龙口镇

75

沙圪堵镇

340

合计

1500


附件2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智能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基本要求

1

网络接入

智能设备联网所需,配置物联网流量卡(12G/年),

将智能设备接入云平台。

2

语音呼叫器

(智能网关)

可通过语音识别呼救或者按键、拉绳方式实现紧急

呼叫。具有语音双向通话功能;具有远程喊话功能; 具有免按键操作、自动播放语音的功能;具有智能物  联网通信功能;具有按键打卡功能;可对居家上门服

务进行签到管理;支持4G全网通信

3

生命体征监测

生命体征监测:通过高科技非接触监测设备,对老人  睡眠时的身体状况(心率呼吸心脏骤停翻身等)进行   实时监测,预防心梗、脑梗、中风、夜间离床过久意 外等突发状况。无感接触,手机实时查看睡眠数据,

异常情况实时报警并推送短信、微信信息。

4

门磁感应

门磁感应:24小时连接互联网,随时随地都可以通

过手机监测门、窗的开关状态并远程手机短信、微信

报 警 。

安全,安心:家庭,养老公寓等,掌握老人家中安全,


一 目了然,子女安心。

5

燃气报警

燃气报警器:24小时连接互联网,时刻监测环境安  全, 一旦浓度超标,不仅能现场报警,还会实时推送

远程短信、微信报警信息。

稳定可靠:指示灯时刻明示设备工作状态,无论何时

何地,燃气安全尽在掌握。

6

漏水报警

漏水积水溢水报警器。24小时实时监测漏水、地面 积水并实时远程报警,手机实时接收短信或微信报

警信息 。

7

烟雾报警

烟雾报警器:安全可靠、智能防火,24小时连接互   联网,可作为独立烟雾报警器使用。灵敏度高:过大  的烟雾、水蒸气,都能及时报警,并可手机接收短信、

微信报警信息。

8

红外监测

24小时连接互联网,可随时探测家中老人是否长时   间不动,在发生该种情况时发出报警,并可远程手机  接收短信、微信报警信息。红外探测,低功耗设计,

电池使用寿命更持久。专业防拆警报设计。


附件3

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立申请表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所属

类别

□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为中度或重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独居、空巢、孤寡或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自理老人;

□打造养老示范点的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60周岁以上老年

人 。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所属街/乡/镇、社区/村

联系方式

监  护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与申请人关

申请人

监护人

意见

本人已了解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政策,申请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并

选择           养老服务机构来提供服务。

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


申请日期:

社区/村

审核

老人信息已核实。

核实人 :

日   期 :

1.独居、空巢指子女与老年人未在同一楼宇居住;孤寡指无子女、无配偶、无法定监护人;计划 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已列入区卫生健康部

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统计范围。

2.申请所需提供材料:上传身份证(申请人及监护人)、户口本(申请人)原件


附件4

准 格 尔 旗 家 庭 养 老 照 护 床 位 服 务 评 估 表


申请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所属街(镇):

日常生活能力评估量表(ADL)


1 . 进食:

用合适的餐具将食物由容 器。送到口中,包括用筷子、 勺子或叉子取食物、对碗/  碟的把持、咀嚼、吞咽等过

□分

□分

3分:可独立进食(在合理的时间内独立进食备好食物)

2分:需部分帮助(前述某个步骤需要一定帮助)

1分:需要极大帮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

2.洗澡(主要参数)

3分:可独立完成

2分:准备好洗澡水后,可自己独立完成

1分:在洗澡过程中需他人帮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

2.a修饰:(背景参数)

洗脸、刷牙、梳头、刮脸

可自己独立完成

需他人帮助

3 . 穿衣:

包括穿/脱衣服、系扣子、拉

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等

□分

3分:可独立完成

2分:需部分帮助(能自己穿或脱,但需他人帮助整理)

1分:需要极大帮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

4 . 如厕:

包括擦净、整理衣裤、

冲水

□分

3分:可独立完成

2分: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需他人帮忙冲水或整

理衣裤等)

1分:需要极大帮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

4.a.大便控制(背景参

数 )

可控制大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4.b.小便控制(背景参

数 )

可控制小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5.移位转移(上下床):

(主要参数)

□分

3分:可独立完成

2分: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

1分:需要极大帮助(较大程度上依赖他人搀扶和帮助)

0分:完全依赖他人

6.平地行走:(主要参

数 )

□分

3分:可独立在平地上行走50公尺

2分: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

助器具)

分:需要极大帮助(较大程度上需依赖他人搀扶,或坐

在轮椅上自行在平地上移动)


0分:完全依赖他人

6.a.上下楼梯:(背景参

数 )

可独立上下楼梯(连续上下10-15个台阶)

需部分帮助(需要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

需要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搀扶

日常生活能力分级

□总分

1.重度受损0-3分

2.中度受损:4-6分

3.轻度受损:7-12分

4.能力完好:13分或以上

程度等级

正常      轻度   □中度    □重度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 (IADL)

1.使用电话

3分:独立使用电话,查电话号码、拨号等

2分:仅可拨打熟悉的电话号码

1分:仅会接电话,不会拨打电话

0分:完全不会使用电话

2.上街购物

□分

3分:独立完成所有购物

2分:独立购买小的日常生活用品

1分:每一次上街购物都需要有人陪

0分:完全不会上街购物

3.备餐

□分

3分:能独立计划、烹煮和摆设一顿适当的饭菜

2分:如果准备好一切烹调用的配料,会做一顿适当的饭菜


1分:会将已做好的饭菜加热

0分:需要别人把饭菜煮好、摆好

4.处理家务

□分

3分:能做较繁重的家事或家事协助(重体力劳动,如洗地

板、洗窗户)

2分:能做较简单的家事,如洗碗、铺床、叠被

1分:能做家事,但不能达到可被接受的整洁程度

0分:所有的家事都需要别人协助

0分:完全不会做家事

5.服用药物

□分

3分:能自己负责在正确的时间里用正确剂量的药物

2分:需要提醒或少许协助

1分:如果别人事先准备好服用的药物的独立包装,可自行

服 用

0分:自己不会分配药物

工具性日常

生活活动能

力分级

□总分

1.重度受损:   0-4分

2.中度受损:   5-9分

3.轻度受损:   10-13分

4.能力完好:   14分

程度等级

正 常   □ 轻 度   □中度     □重度


老年人评估等级划分表

能力等级

等级名称

等级标准

1

重度失能

ADL表为重度;或ADL表为中度,IADL为重度。

2

中度失能

ADL为中度;或ADL为轻度,IADL为中度及以上。

3

轻度失能

ADL为轻度,IADL为轻度或正常。

4

能力完好

注1:处于昏迷状态者,直接评定为重度失能。若意识转为清醒,需重新进行评估:

注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原有能力级别上提高一个级别:

①经医生诊断,确诊为失智症、阿尔茨海默症和帕金森综合症;

②近30天内发生过2次及以上跌倒、噎食意外事件;

③近30天内发生过1次及以上自杀、走失意外事件。

根据评估:

该老年人属于重度失能□   中度失能□   轻度失能□  能力完好口 等级老年人,本人及本组织承诺对以上评估结果负责,愿意承担因评估不当

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评 估 人 :

评估机构:

评估日期:

本人同意上述评估结果。

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

日 期 :

—20—


附 件 5

服务规划

一、基本情况:


被照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二、评估结论:

三、 照护问题:

客户需求:

照护关注点:

四、服务内容:

性别:

年龄:

电话:


服务类型

服务项目

人员资质

内容描述

服务频次

服务时间


制定人:

客户签字:

制定日期:

日期:


附件6

家庭养老床位

(照护服务)基本服务内容指导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 务 内 容

服务参考时长、价格

1

体征检测

在老人平静坐或卧的状态下,用专用 医用设备为老人进行血压、血糖(试  纸老人自备)、血氧测试,上传系统

测试记录。

参考时长:10-15分钟

参考价格:40元/次

2

洗脚

为老人配制42度左右温水,擦洗干

净并进行简单足部按摩。

参考时长:20-30分钟

参考价格:80元/次

3

修剪指甲

为老人修剪指甲、趾甲,简单清洗、

消毒处理。

参考时长:10-20分钟

参考价格:60元/次

4

头部清理

用温水为老人洗发、洗脸、剃须,擦 洗干净,并进行简单头部、面部活血

按 摩 。

参考时长:10-20分钟

参考价格:80元/次

5

口腔护理

协助老人侧卧或抬高头胸部,用止血 钳夹取浸湿的棉球,拧干,温度适宜 不滴水、不拉丝,按顺序擦洗牙齿外

(上、下、左、右、)、牙齿内(上、

参考时长:15-25分钟

参考价格:70元/次


下、左、右)、咬合面(上、下、左、 右)、上颚、舌面、口腔内壁(左、

右),漱口,为老人擦干净面部。

6

大件清洗

帮助老人清洗大件物品,如窗帘、被 罩、棉服、床单、沙发套等,清洗后

晾 晒 。

参考时长:30-45分钟

参考价格:80元/次

7

压疮护理

清洁处理疮面,非刺激性药物清消, 干净棉花保护疮口,疮口周边活血按

摩 。

参考时长:15-25分钟

参考价格:100元/次

8

膳食制作

根据老人身体状态和口味,准备食 材,清洗加工食材,烹饪食物,辅助

老人进食,清洗餐具等。

参考时长:60分钟

参考价格:60元/次

9

居室清洁

帮助老人清理床铺和日常起居房间, 地面、桌面、台面卫生清洁;帮助老  人整理物品摆放;帮助老人整理衣

物 。

参考时长:45-60分钟

参考价格:100元/次

10

修剪头发

帮助老人清洗头发、简单修剪头发

(非专业理发),清洗擦干头发。

参考时长:20-30分钟

参考价格:60元/次

11

促排便按

取仰卧位放松腹部,操作者双手重叠 置于老人腹部,从右下腹→右上腹→

左上腹 →左下腹 →沿顺时针方向按

参考时长:10-15分钟

参考价格:70元/次


摩(可轻轻向下推,避免下压)。

12

肢体健康

训练

扶助半卧床老人室内走步、肢体活  动;帮助卧床老人上肢和下肢弯曲伸

直反复训练;肢体活血按摩。

参考时长:20-30分钟

参考价格:100元/次

13

互联网高

血压管理

服务

由主管医生牵头定制个性化降压、稳  压方案;提供视频问诊服务。建立永  久保存的用户健康云档案:提供高血  压发生心脑血管事件风险评估服务  (正常、低风险、中风险、高危风险   评估);根据高血压风险评估结果提  供定期电话或微信回访、跟踪指导、 不限次在线答疑;24小时血压监护: 专业团队远程监督血压波动,给予生  活方式的干预、指导等;配备医疗级  智能物联网标准血压计,1台设备支

持追踪2个独立客户血压历史。

参考时长:8小时/月

参考价格:400元/月


14

互联网血 糖慢病管

理服务

主管医生牵头定制个性化降糖方案; 提供视频问诊服务;建立永久保存的  用户健康云档案(信息采集、血糖、 病史采集);提供定期电话或微信回  访、跟踪指导、不限次在线答疑;全  天候分时段血糖水平监控,专业团队  远程监督,及时指导;配备医疗级智

能物联网血糖仪。

参考时长:6小时/月

参考价格:360元/月

15

准享福小

管家服务

为居家老人提供琐事帮办、代买代   办、应急辅助救助、生活服务咨询、

探访关怀慰问等服务。

参考时长:6小时/月

参考价格:300元/月

16

辅助器具

租赁服务

为居家老人提供大件辅具租赁服务, 如智能护理床、爬楼梯机、智能电动

轮椅、吸痰器、制氧机等。

参考价格:

智能护理床600元/月

爬楼梯机500元/月

智能电动轮椅400元/月

吸痰器200元/月

制氧机200元/月, …。


附件7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知情书

按照知情同意原则,现将相关知情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机构                                    根据监护人所选居家上门服务项

目安排人员进入老人居住地进行服务;

二、 上门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上岗,对待老人言行文明礼貌,热 情、体贴,禁止粗话脏话,同情善待尊重老人。上门服务时不得带无关人员到照护

老人居住地,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接收、索取服务对象的财物;

三、监护人有权监督上门服务质量,尊重上门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安全的照护条件和环

境,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上门服务人员,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四、 如监护人发现上门服务人员有超出协议范围外自行收费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机构电 话        投诉举报。服务人员与监护人私下达成的服务协议以及收费,服务机构

对此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五、 老年人身体各器官功能趋于衰退,并可能伴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难免存在自身 机体状况及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监护人有义务向服务人员传达老人身体状况, 上门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未能及时发现事故、有效处置

和履行告知等造成意外伤害,服务机构不承担非故意伤害的赔偿责任;

老人或监护人与老人关系:   父子□ 父女□ 母子□

电话:                     母女□ 配偶口       其他:

老人或监护人姓名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26—


附件8

准格尔旗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合同

(模板)

老 人    姓  名:

家庭床位服务机构:

编       号    :

2023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条服务地点

第二条服务内容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特别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第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职务: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乙方(申请服务老年人)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龄:

电子邮箱:


丙方(申请服务老年人监护人或委托人)

丙方应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

乙方无法完成支付时的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人        联系人

权责代理人       其他乙方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人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乙方(申请服务老年人)、丙方(监护人或委托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签

订本合同,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服务地点

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乙方现

住址的具体门牌号)。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乙方经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等级为            (自理、中度失能、重度失能)(评估表作 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根据老年人能力等级,并与乙、丙方协商后, 制定服务规划(作为本合同附件)。确定服务模式为:               (24小时住家护理、按需上门

服务)。

2.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需要,在同意甲方服务规划的前提下,有权提出变更服务 项目,甲方应尽量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并在服务规划中进行变更,乙方或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

规划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体现在本合同中。

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丙方如果选择《细则》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由乙方自行支

付,不享受补贴。

2.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费用为每月总计          元,其中政府补贴部分的标准

为:             ,其余部分为自费部分。


3.1.2乙方或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月付、季度

付、半年付、年付、其他          )。

3.1.3甲方在收到乙方或丙方自费部分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自费部分等额收费凭证。

3.2 医疗保证金

3.2.1经协商,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支付          元医疗保证金,用于紧急情况时代垫医疗费用使

用。保证金不足时,乙方或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补足。

3.2.2甲方不得将医疗保证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

关费用后应予返还乙方或丙方。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12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用    日( 该

日为合同到期日)止。(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不少于6个月)

4.2合同期满前10日,乙方或丙方可申请续签合同。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严格按照《细则》的要求开展服务。

5.1.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

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

通知丙方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

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在解散清算前,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或丙方,并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7接受乙方、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接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

的个人档案。

6.1.4 乙、丙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的要求, 但应提前十天书面告知甲方。(首次合同期为6个月,

原则上不可中止合同)

6.1.5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

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6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2乙、丙方的义务

6.2.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附件)。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服务项目和内容。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6.3.4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5丙方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3.6如遇以下情况,乙方或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或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有权

追回其已提供的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或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3.6.1丙方在乙方去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并终止服务合同,如需甲方帮助,

双方自行商定;

6.3.6.2乙方入住养老机构、医院时,乙方或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规定停止服务;

6.3.6.3乙方变更居住地址时,至少应提前3天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服务。如新居住地址超

出甲方的服务能力范围,乙方或丙方应按流程选择变更服务机构,甲方应予配合;如新居住地址不在

准格尔旗区域范围内,甲方停止服务。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甲方保证为依法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7.2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

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体检项目等)。

7.3乙方或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合同的变更

根据乙方身体综合能力的变化,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要求乙方重新申请评估,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形成服务规划,重新签定服务合同,乙方或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

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综合能力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

—34—


更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丙方不同意,甲、乙、丙三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合同的解除

8.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

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8.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30 日,经甲方催告后 30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

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甲方服务人员受

到伤害的。

(3)乙方或丙方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不满足养老服务机构执业标准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3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该服务合同。

8.2.3出现以下情况的家庭照护床位,视为服务终止:

(一)签约服务对象因住院、变更居住地等原因,服务无法继续开展,根据协议约定或经协商一

致解除服务协议;

(二)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被职能部门依法责令整顿、关停,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服务;

(三)签约服务对象去世;

—35—


(四)其它妨碍服务持续开展的情形。

出现第二种情形的,老年人或代理人可重新选定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

第九条特别约定

9.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9.1.1乙方在接受服务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 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按照乙、丙方的意愿,可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产生费用由

乙、丙方承担。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丙方的,可派人将乙方送至医疗机构,产生费用由乙、丙方承担。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丙方承

担。

9.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丙方负担。

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清偿。

9.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取得联系,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9.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9.4本合同关于乙方、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

任。

9.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

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准格尔旗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2.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

联系方式。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2.2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

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第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4.1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乙方或丙方、相关街(镇)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生效。

14.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2)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3)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规划表》

(4)其他附件:

14.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37—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附件9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建设情况表

填报机构(公章):               填 报 人 :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  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老年人情况(失

能/部分失能)

服务机构

名称

本月签约人数合计(人)

填表说明:本表为进度统计表,只统计填写本月新签约人员,不得累进,并于每月28日报回。


附件10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确认单

老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

日          时         分

服务地址

服务项目名称:

备 注 :

老人/监护人签字(手印)

服务人员签字

服务满意度

满意

不满意

服务建议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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