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的成效
发布时间:2019-11-09 12:57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2010年在全区率先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被原国务院医改办、原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6年确定为自治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旗,2017年确定为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旗,2018年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唯一入选单位,2019年8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确定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内医共体试点县。通过几年实践,成效显著。

一是解决了基层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直管以来,旗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旗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嘎查村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彩超、DR、生化分析等检测在基层卫生院即可实现,一些病症还可通过远程诊疗设备实现远程会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解决了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偏低的问题。医共体建立后,医务人员可以合理双向流动,旗级医院通过业务指导、接收进修培训和专家坐诊等形式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两癌”综合防治、成年人免费体检、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等惠民项目现在可以直接在基层医院实施,部分乡镇卫生院具备了开展外科手术的能力。

三是解决了“上转容易下转难”的双向转诊困局。伴随着医共体的建立,在旗、乡、村三级形成了预防、治疗和康复的联动机制,实现了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卫生院,大病到旗级公立医院,康复回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格局。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由2015年的35.97万增加到2018年的58.67万,增长63%。

四是解决了基层院管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旗卫健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负责规划、监管、指导、考核,制定医共体实施细则。旗级医院作为实施主体,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旗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的业务范围,帮助基层卫生院完善财务、医疗等各项规章制度,基层院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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