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准格尔旗医保业务“家门口”可办!
发布时间:2022-11-18 17:10 来源:准格尔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地址的公告

全旗广大参保职工、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医保业务的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即日起,我中心将部分医保业务下沉到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和部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经办,现将具体事项及经办地址公告如下,请广大参保人员就近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的业务包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的受理及结算;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办理;电子医保凭证推广使用;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的受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暂停及核定缴费信息;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般信息的维护;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重要信息维护的受理等。
二、海子塔卫生院、窑沟卫生院、西营子卫生院、纳林卫生院、羊市塔卫生院及沙圪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的业务包括:
继续代办我旗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零星报销的受理、结算;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的备案(其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再代办我旗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零星报销的受理、结算及门诊慢特病备案业务)。
三、单位参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业务、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等业务需到旗文化服务综合活动中心(旗政务大厅)三楼人社医保专厅医保窗口办理。
四、全旗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医保未备案开展门诊慢特病、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开展门诊、住院医保直报工作,请广大参保人员在我旗医疗机构就医时,其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因系统原因不能直报的和政策规定不予直接报销的除外)。
附件:苏木乡镇街道、卫生院医保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准格尔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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