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3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通知》、《2022年行动计划》、《资金文件》以及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视频会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中医药(蒙医药)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建设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打基础、强基层,促进全旗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的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要求,准格尔旗卫健委决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现将《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吴奋平、李喜

联系电话:0477-4886350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提升全旗基层中医药(蒙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

知》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切实加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推广与应用,通过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建设、技术服务、服务能力、特色优势、人才培育不断提高,普及中医药(蒙医药)诊疗服务、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旗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将中医馆(蒙医馆)实行分级管理,已完成中医馆(蒙医馆)基层建设的提档升级为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遴选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打造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2022年底,全旗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达到50%,力争打造1个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2025年底,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达到100%,全旗打造1-3个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对于已经建成的中医馆(蒙医馆),选择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开展比较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进行提档升级建设。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打造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强化中医(蒙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蒙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以推动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开展全旗优质中医馆(蒙医馆)建设。

(二)打造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根据摸底情况,选择基础条件好、起点高、中医药(蒙医药)氛围浓都、中医药(蒙医药)发挥作用较为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标准,开展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引领带动全旗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订、优化中医馆(蒙医馆)人才稳定的措施,统筹中医(蒙医)专业人员情况,通过中医(蒙医)全科人才培养、特岗计划、订单定向培养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蒙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西学中”、聘请专家坐诊、聘请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执业医师等多种渠道,弥补中医(蒙医)执业医师短缺,确保中医馆(蒙医馆)做到“有馆”、“有人”“有服务”。对于暂时没有中医(蒙医)执业(助理)医师的中医馆(蒙医馆)要积极发挥基层医共体的优势,通过医共体派出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在基层服务,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短缺问题,解决部分中医馆(蒙医馆)因人员流动而出现“有馆无人”的情况;加大中医(蒙医)适宜技术培训工作,旗中蒙医院要建立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定期对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嘎查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旗级综合医院定期派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到医共体单位坐诊,建立起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出诊排班表,旗级综合医院要按月将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出诊情况上报旗卫健委。若出现中医馆(蒙医馆)“有馆无人”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旗卫健委,由旗卫健委上报至市卫健委。各卫生健康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合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2年5月15日——2022年6月15日。旗卫健委制定印发《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及优质型、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和验收标准,部署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任务。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打造优质型、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并制定具体提档升级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22年6月16日一2022年10月20日。各卫生健康单位组织对优质型、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21日一2022年10月25日,旗级公立医院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成员单位优质型、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自查验收,10月26日前将自查验收报告报至旗卫生健康委;10月27日--11月8日,旗卫健委组织对辖区示范型和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核查,其中,示范馆必查,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11月10日前,旗卫健委将检查合格的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名单及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11月25日前,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辖区示范型和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核查;2022年11月底至12月底,自治区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验收,对基础型、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抽查,同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届时将公布示范型、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名单。

第四阶段:2023年一2025年。每年6月30日前,旗级公立医院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成员单位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上报旗卫生健康委。每年8月底前,旗卫生健康委将完成组织对辖区示范型和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核查工作,并将优质型和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名单及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于每年10月一11月对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验收,对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和基础型中医馆(蒙医馆)进行抽查,并公布示范型、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合格名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于每年12月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5年12月对“十四五”期间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是实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任务,也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市卫生健康委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列入健康鄂尔多斯市绩效考核和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指标进行考核。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把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以及准格尔旗委、政府关于中医药(蒙医药)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载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制订方案,细化举措。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做好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方案报送旗卫生健康委。旗级公立医院指导好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成员单位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及措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制订计划,完成任务。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根据示范中医馆(蒙医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标准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盯牢工作合账,按时报送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建设计划。要提升工作实效,做细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协调和督导,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年底前中医馆(蒙医馆)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对于中医(蒙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早做打算,有计划的引进人才,改善条件。

(五)严格验收,督促推进。旗卫健委将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的评估验收及抽查工作。旗级公立医院也要成立评审专家组,加强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成员单位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的指导,并对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抽查中,如发现弄虛作假或评审不严格情况,立即取消示范馆、优质馆称号,同时进行全旗通报。

(六)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加大对中医馆(蒙医馆)建设的经费投入,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支持中医馆(蒙医馆)建设;旗级公立医院要对所属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成员单位中医馆(蒙医馆)建设给予资金帮扶;旗卫健委对于遴选出打造示范馆、优质馆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要在资金投入上子以倾斜,为保障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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