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3-11-30 17:33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机构
职能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制度

全文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包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格);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全文公开,包括索引、名称、文号、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依申请公开告知事项

依申请公开受理表、告知书、受理流程、公开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他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办公现场
■邮政EMS

 

 

 

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应急管理局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告公示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应急管理局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告公示栏

 

 

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应急管理局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告公示栏

 

 

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应急管理局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政府网站
■公告公示栏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工资
查询

个人工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实时公开

■局机关办公室

 

 

 

政务
信息

三重一大、人事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应急管理局

实时公开

■公告公示栏

 

 

2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法规和全旗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和自治区政府、市政府、旗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

 

 

其他政策文件

以旗委、旗政府名义制定的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等内容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设立依据、追责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4

公共服务事项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查询

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5

应急信息

部门动态

应急管理局重要工作信息、领导动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应急管理局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重要信息转载

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县委、县政府重要新闻转载

 

 

公示公告

相关需公示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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