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1
1
1
|
乡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乡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乡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乡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
机构 职能 |
政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政务公开制度 |
全文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总体情况(包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格);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乡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整合乡政府不涉密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依申请公开告知制度 |
依申请公开受理表、告知书、受理流程、公开电话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依申请公开 |
除本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他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办公现场 ■邮政EMS
|
√ |
|
√ |
√ |
||
部门 预算
部门 预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大主席团批准后20日内
本级人大主席团批准后20日内
|
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
|
■公告公示栏
■公告公示栏
|
√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乡政府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部门 决算
部门 决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大主席团批准后20日内
本级人大主席团批准后20日内
|
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
|
■公告公示栏
■公告公示栏
|
√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乡政府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工资 查询 |
个人工资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乡政府办公室 |
|
|
|
√ |
||
政务 信息 |
三重一大、人事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公告公示栏 |
√ |
|
√ |
|
||
2 |
全乡政务服务工作 |
办事 指南 |
应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部门、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务服务大厅 |
√ |
|
√ |
|
咨询 投诉 |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务服务大厅 |
√ |
|
√ |
|
||
标准化建设工作 |
标准化建设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务服务大厅 |
√ |
|
√ |
|
||
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工作 |
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政务服务大厅 |
√ |
|
√ |
|
||
3 |
“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工作 |
协调推进工作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规范审批服务便民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及应用有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政务服务大厅 |
√ |
|
√ |
|
4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新闻媒体 |
√ |
|
√ |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 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7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8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9 |
征地前期准备 对象认定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认定 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10
10
10
|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年度 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年度 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项目 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监督 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暖水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doc | 474.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