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4-12 15:21 来源: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4月12日,准旗环保局在机关多媒体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旨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权威、准确通报全旗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

旗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珑华向媒体介绍了我旗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9年污染防治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邀请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乔永明、水污染防治股股长刘建军、土壤污染防治股股长郭彩军、在线监控中心主任张康平共同回答了媒体记者的关心的问题。旗委宣传部对发布会进行指导,人民网、新华网、准格尔电视台、准格尔报社等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附发布会文字实录:

主持人(准旗环保局政策法规宣教股 王飞俊):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准格尔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感谢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珑华向大家介绍2018年全旗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进展情况;并邀请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乔永明、水污染防治股股长刘建军、土壤污染防治股股长郭彩军、在线监控中心主任张康平共同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新闻发言人刘珑华介绍2018年全旗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进展情况。

刘珑华(准旗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下面由我介绍2018年准旗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当前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继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安排部署,准格尔旗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开创准格尔生态环境新局面。

一、污染防治攻坚进展情况

一是环境治理模式改进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先后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露天煤矿工程治理扬尘监管员培训”等5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极大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守法意识。

二是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对46家粉状物料堆场完成全封闭治理。在118家企业安装高位视频探头并和市局联网。2家煤化工企业实施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3家电厂3台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3%,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PM2.5浓度年平均值为34ug/m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2019年截至3月31日,城区空气优良天数73天,优良率81.1%。

三是全面开展清水行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旗16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龙王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国华电厂循环冷却水深度处理项目建成投运;龙王沟七道峁深度水处理项目进场道路建设、地勘、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在龙王沟设置了15处拦水坝种植仿生水草,实施临时水质提升工程,水质明显好转。准格尔召镇和纳日松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进入调试阶段。对104家加油站进行了储油罐双层罐改造,督查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消除了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土壤环境。建成投运了全旗13家基层卫生院医疗垃圾收集点。全旗6家电厂、大路灰渣场、电石园区灰渣场全部设置了防尘设施。对辖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及规范化管理。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更新。

五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大项目监管力度。201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0个,备案登记表类建设项目116个。2019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6个,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审批5个,对2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并已完成了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

六是严格执法,用法律利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7095人次,检查企业7105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1份,罚款2600多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0起,行政拘留10人。今年截至目前,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420人次,检查企业1368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罚款60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2份。实施查封(扣押)3起。“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52家。办理信访案件35起,结案33起,正在办理2起,结案率94.3%。

七是摸清污染源底数,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过对总名录库1796家企业的比对筛选,我旗最终确定将535家工业企业、8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0家加油站和储油库、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159个行政村纳入普查,现已全面完成了入户摸底详查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机构下发的产排污核算指南,核定污染物产排放量,通过环保专网,对普查汇总数据进行质量审核确认,汇总数据,编制数据审核报告,完成数据定库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劳“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清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准格尔作出新的贡献。当前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的开展。

(一)狠抓问题整改,全力打造“整改示范区”和“绿色矿区”。着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重点反馈的“厅子墕煤矿、金正泰煤矿、蒙祥煤矿”等企业和今日头条曝光的“三矿两场”扬尘问题,实施按片区进行划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打造企业整改示范点,同时,也将在全旗范围内选取3-4处生态复垦工作做得较好的企业打造“绿色矿区”示范点,切实形成强大合力。既能尽快将问题整改到位,也可以更好地起到带头引领示范作用。

(二)全面综合治理,同步落实“一矿一策”和“一企一策”。一是综合施策,强化监管。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重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二是深入推进黄河沿线综合整治,邀请国家及自治区专家库的水利、环保、国土、林草等方面有关专家对我旗境内的197公里黄河沿线各类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深入落实整改。三是疏堵结合,加强各类污染源风险管控、分类监管,做好污染预防工作。

(三)强化监管服务,不断提高环保意识。一是通过主动上门、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各任务、项目进展情况。二是严把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关口,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帮助现有落后工艺的项目实施整改、关停。三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帮助企业、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努力使保护环境成为社会常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正面典型、反面曝光案例,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守法意识,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深入落实生态环保基金,全力推进《准格尔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

谢谢大家。

主持人:刚才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准旗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下面进行媒体提问。请人民网的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感谢主持人,大家好。我提问的问题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污染物排放量核算阶段,普查数据准确性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请问如何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

主持人:请在线监控中心主任张康平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张康平: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我们如何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

一、制定普准格尔旗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加强质量控制工作,我旗普查办印发了《准格尔旗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准污普办〔2018〕9号)。通过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建立普查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关指标间的逻辑性。

二、注重培训与宣传

培训方面,在普查各阶段先后组织六次培训,积极参加了自治区、市级污普组织的培训,通过培训让企业、普查员和指导员熟悉了填报报表和填报流程,掌握了普查技术规定、普查制度,更重要的是深入理解和掌握指标解释,才能使得填报数据准确。

宣传方面,我旗制定《准格尔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下企业、下乡镇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向公众进行宣传,宣传讲解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以及普查对象和内容等,加深普查对象、公众对污染源普查的认识,打消排污单位的顾虑、明确责任与义务,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同时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支持污染源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质量核查

我旗污普办于2018年11月中旬开展了全旗数据质量集中核查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带队,深入全旗14个乡镇街道,集中核查了全旗所有企业的入户调查数据。通过现场调阅被查企业的初步设计、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煤、水、电等能源消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台账,审核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结合行业特点对普查报表各指标间的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审核数据报表的完整性。

旗污普办于12月26日参加了自治区污普办举办的数据集中审核工作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污普办对数据质量控制的详细要求与工作建议,同时与包头市青山区旗进行了数据互审工作,双方查漏补缺,相互发现问题。针对互审企业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与修改。对互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解决与修改。

2019年1月14日旗污普办参加了市污普办举行的全市入户调查数据集中审核培训班,听取了市污普办对数据质量的详细要求与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同时与鄂托克旗进行数据互审工作。互审结束后我办针对存在问题再次与企业核实确认并完成整改。

在清查阶段结束后我旗迎接了国家污普办的数据质量核查,入户调查阶段我们迎接了自治区污普办的数据质量核查,两次数据质量核查结果均表明准旗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较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我们将进入数据核算阶段,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污染源普查的最重要的初衷,准旗环保局将这一初衷作为目标导向,继续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污普办时间节点要求,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谢谢!

主持人:请新华网的记者提问。

新华网记者:大家好,我提问的问题是“土十条”已于2016年5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保局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主持人:请土壤污染防治股股长郭彩军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郭彩军:国家出台“土十条”以后,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市政府2017年4月份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我局编制了《准格尔旗土壤防治工作方案》,同年7月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该方案印发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后,按照要求我局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工作。

2017年完成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确定工作,同时上报市环保局,经自治区环保厅确认后2017年底将名单进行了公示。

2018年,一是完成农用地土壤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空间信息补充工作。二是建立全旗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并进行了公示,明确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全旗土壤污染地块风险可控。三是完成了13个基层卫生院医疗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工作,为实现乡镇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完成准能污水处理厂(现更名为泰禹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五是先后印发了《准格尔旗环保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及《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危险废物台账建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产废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种类、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必须实时掌握,进行台账管理,坚决杜绝非法转移、随意倾倒、填埋处置等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责任,全面落实各涉危废企业环保主体责任,10月份举办了全旗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2018年全年累计办理危废转移初审业务48家次,累计转移危险废物约3000吨。

2019年1-3月份,共办理1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初审业务、13家企业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业务。完成了固体废物的网上申报工作及一季度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谢谢。

主持人:请准格尔电视台的记者提问。

准格尔电视台记者:感谢主持人,大家好,我是准格尔电视台记者。我想问的是准格尔旗煤矿数量多,尤其是露天矿和灾害治理工程,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烟尘和粉尘,针对这种情况,环保部门采取哪些有效监管措施来有效控制这些露天生产企业的烟尘和粉尘?

主持人:请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乔永明具体介绍一下。

乔永明:针对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我从两个方面回答一下:

一、从监管能力建设方面讲,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形成长效执法机制,保障环境监察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一是旗环保局从2018年年初开始,负责基层环境监管的乡镇环境监察中队由原来的4个增设为现在的8个,各中队监管范围相对缩小,有利于有效监管。二是为每个监察中队增加了执法人员,增加了执法车辆、购置了移动执法设备和无人机等新型执法设备,对辖区内企业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及配合市支队开展“雷霆斩污”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在露天煤矿、灾害治理工程的粉状物料堆场、采坑、排土场等容易起尘的位置安装了高位视频探头,与旗环保和市局联网,进行实时监控。所有煤炭企业全部配备了洒水车和雾炮车,在易产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对企业的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监管频次不断增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二、从监管措施方面讲,我们不断创新监管和治理措施,加大扬尘控制力度,全力改善矿区环境质量。一是旗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6月份专门制定了露天矿及灾害治理(火区)环境整治标准:(一)露天矿扬尘治理方面:降低开采强度,所有露天煤矿机械不得超过设计批复的机械数量。采区所有道路必须达到平整无浮土、保证湿润不起尘,每3-5公里道路配备1台不低于20吨的洒水车。采场爆堆必须喷淋洒水,每2台挖机要配套使用1台高炮水车,确保采装时降低扬尘。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环保高效一体化钻机,凡没有原厂捕尘器的钻机一律不得进入采区。推动使用大型环保钻机。排土过程中严禁高落式倾倒,不得超高排放,排土台阶一次排弃高度控制在9米以下,分两步排弃到位。煤场发运煤炭产品时,道路必须保证湿润、不起尘。装车时必须进行喷淋降尘,每2台装载机或铲车要配套使用1台雾车或高炮水车。所有运煤车辆必须严密加盖篷布并不得超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严禁驶出厂区。(二)灾害(火区)治理方面:通过黄土覆盖、覆土碾压、注浆封堵、剥挖等治理措施,对新增火点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实现火区动态清零。各煤矿采场内的明火要注水降温,待明火熄灭、明火点周围煤体冷却后再进行采挖;各煤矿剥离出的高温灼热体要单独堆放,严禁直接排放到永久性排土场或内排土场,要责成专人负责降温熄灭,待冷却后,再返到排土场进行压覆治理,坚决杜绝产生烟气。我们把这些措施概括为现场扬尘治理八条(试用):1.钻孔必须用带有捕尘器的除尘潜孔钻机;2.挖剥现场,每两台挖掘机或装载机配备一台雾炮车;3.火煤挖剥必须先用黄土覆盖并洒水降温后进行;4.生产运输道路和排土场道路必须采用洒水降尘或使用抑尘剂,洒水车按3-5公里一台水车配备;5.严禁露天堆煤和露天筛分破碎;6.严禁超载、不苫盖的车辆出矿区;7.进矿道路必须硬化并配备机扫车定期清扫;8.出矿车辆必须清洗轮胎和底盘。

二是各企业内部还专门配备了两名扬尘监管员,对每天洒水降尘、清扫、苫盖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填写扬尘监管工作日志,扬尘监管员每晚将当天的监管情况向所属监察中队汇报,环境监察人员及时了解企业扬尘治理情况。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扬尘治理措施,使我旗矿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下一步,我们准格尔旗环境监察大队全体环境监察人员,将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使我旗矿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

主持人:请准格尔报社的记者提问。

准格尔报社记者:大家好,我的问题是保护水源地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同时也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准格尔旗是如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做了哪些工作?

主持人:请水污染防治股股长刘建军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措施。

刘建军:水源地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旗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全旗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6处,集中供水基本覆盖全旗各个乡镇。其中:1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取得了自治区政府的批文,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通过专家组论证,等待自治区政府的批复。

二是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对已划分的16处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规范化达标建设,并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执法检查力度,按月对水源地保护区和周围环境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各类污染隐患,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四是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力度,通过源头水质季度检测、供水站水质日检测、水龙头水质日检测等方式,随时掌握居民饮用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处理水质不达标等突发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来看,准旗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水源污染事故,水质检测达标率100%。

谢谢。

主持人:刚才发言人介绍了我旗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相关情况,相关股室负责人具体回答了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欢迎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支持和监督我旗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建设美丽准格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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