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48 来源:兴隆街道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准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准格尔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党政大楼主楼);邮编:010300;电话:0477-4881820)。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开兴隆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政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条例》规定要求,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鄂尔多斯市民生监督平台,街道和村社区公开各类信息5612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兴隆街道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条例》和准格尔旗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和《兴隆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充分运用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街道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了我街道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府应公开信息等内容,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街道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审核把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策,只要不属于不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同时,将作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社会评议的重要指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有时更新不及时、要素还够全面。一是加强日常督导,针对信息公开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了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强化规范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街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办理,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街道按照《准格尔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建立了任务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对照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经核查,目标任务已全部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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