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3月17日,准格尔旗利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利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3·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栗建斌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任建勇 旗能源局副局长
田利勇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玉成 旗总工会副主席
杨 林 旗公安局副局长
武 云 纳日松镇党委副书记
千吉祥 旗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局监察员
张全权 旗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事故调查邀请旗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在调查工作中不得无故缺席,应恪尽职守,诚信公正,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信息。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