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8 00:00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旗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旗重大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癌症防治、精神卫生工作、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等需要各相关单位及医疗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共同配合完成的工作。对以上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由旗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主任及旗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及旗卫健委、宣传部、政法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教育体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防病规划、政策文件规定的部门职责,制定旗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旗卫生健康委:牵头研究拟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并开展效果评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并配合旗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防治重大疾病各项措施。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协助并配合旗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防治重大疾病各项措施。

旗委宣传部:配合旗卫生健康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把好宣传口径,根据要求组织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政法委: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和旅游局:协助旗卫生健康委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全旗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区传播扩散,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农牧局: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落实好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免疫预防、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等防控措施,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与监督执法,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加强畜禽屠宰环节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检疫,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做好参加经贸跨区域活动人员的防病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经贸活动期间跨区域传播扩散。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负责重大疾病治疗药品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开展有关临床急需、价格昂贵的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专利信息分析。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重大疾病防治药品、试剂等生产供应和产品升级,推动专利即将到期药物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

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医疗保障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重大疾病病人的就业帮扶。

教育体育局: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培养适用型专业人才。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之中。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

公安局: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传染病管控措施和传染病疫情网络信息安全。

司法局:负责对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开展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

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结核病、贫困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做好重大传染病中涉及的宗教事务,协助制定重大传染病死亡的宗教人士殡葬指引,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信徒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城乡规划并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公路、水陆的交通运输环节疑似和确诊重大传染病病人的检疫、查验和排查工作;优先安排重大传染病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水务局:科学规划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基础性工作。组织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会同旗卫生健康委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优先解决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与健康相关环境信息的共享。

应急管理局: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加强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源头治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出现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采取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动物传染源控制与环境卫生消毒等措施,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与宣传教育,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传播。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组织协调保障药品供应。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做好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相关物资价格和服务收费监测,对相关物资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扶贫开发中心:将扶贫开发工作与重大疾病贫困户精准帮扶相结合,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根据实际需要,将因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致贫对象按程序识别,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予以优先扶持,努力减少因病致贫返贫。

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全旗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做好相关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铁路民航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协助旗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做好乘客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乘客中发生和跨旗传播扩散,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并抄报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景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召集人:赵海龙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根厚     旗卫健委主任、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成    员:侯相君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永军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张秉智     发改委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韩  燕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路荣厚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靳斐云     旗教体局局长、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富春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杨宏宇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吴文科     旗民政局局长

杨介钧     旗司法局局长

杨  智     旗财政局局长

鲁晓瑞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权     旗农牧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  钧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栗建斌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开成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伟民     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胜利     旗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局长

王丽萍     旗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郭宇飞     旗铁路民航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生荣     旗残联理事长

杨  林     旗公安局副局长

哈申图雅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陈全乐     旗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刘二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守华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奋荣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  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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