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1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准政办202157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

准格尔旗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一环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黑臭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确保五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深入落实全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级要求,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基础上,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一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人民战争,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整治范围 

全旗10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所辖的158个嘎查村和14个农村社区。 

三、行动目标  

(一)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农户房前屋后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达到村庄“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裸露畜禽粪污、无污水横流”的“五净五无”基本要求。 

(二)进一步健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能运行、可持续的村庄清洁、城乡结合部及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农村户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环卫设施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管理有序跟进的良好局面。 

四、重点任务 

(一)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部署安排2021年村庄规划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函》《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9-2020年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应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旗自然资源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二)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是继续加大《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方式全面宣传、普及两个《条例》内容,引导农牧民自觉履行义务、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二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执法程序,常态化、常规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执法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罚尽罚,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执法长效机制。三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条例》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社规民约,明确农牧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农牧民清洁卫生意识和爱护、维护嘎查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意识,引导农牧民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牵头部门:旗司法局、农牧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文明办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三)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是按照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因地制宜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户厕改造3400户(计划性指标)。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确保改一户成一户。三是坚持农村改厕与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继续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是加强后续管理相关旗直部门及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厕所后续管理办法》《农村户改厕后续管理办法》,确保已建成的公厕及户改厕管护到位,正常使用。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农牧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指导村庄加强环卫设施科学设置,引导农村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化,推动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再利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推行户分类、嘎查村收集、苏木乡镇街道转运和集中处理制度。二是完善垃圾清运制度各苏木乡镇街道通过自己组织人员或委托环卫公司及其他第三方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垃圾桶箱、垃圾压缩车、勾臂车、小型装载机的垃圾运输处理设备。三是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垃圾焚烧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农村垃圾运管理办法》,形成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积存污水整治新途径重点治理房前屋后排水沟、村内河塘沟渠等排水系统、达到沟清渠畅,无黑臭水体和污水横流现象。二是培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鼓励专业化、市场化运行管护。三是加强对建成投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因地制宜制定《准格尔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污水收运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管理制度。四是结合农村户厕改造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途径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黑、灰水得到有效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在全旗所嘎查村(农村社区)全面开展以清垃圾、清塘沟、清粪污、改习惯三清一改为主题、提升村容村貌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严格落实《准格尔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微治理十条指导措施(试行)》(准党办政字〔201942号)。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基层党建网格、人居环境整治网格、社会治理网格,疫情防控网格等多网合一,并确保网格切实运行;二是以社为单位制定社规民约,约定好农户在村庄清洁行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考评和奖惩等具体事宜,明确实施程序;三是建立清扫保洁资金管理制度,积极筹集农村物业费旗财政按1:1比例给予匹配,每社封顶匹配5000元;四是建立完善农户三包责任,按照权属归谁由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户对自己的庭院、承包土地等卫生、秩序、绿化管护责任;五是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原则上每个嘎查村至少创建1个美丽庭院。 

牵头部门:旗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有效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重点清理垃圾、杂草、渣土,合理设置卫生设施,做到清扫到位、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点建设,坚决遏制偷倒垃圾行为;三是针对街道没有执法权限,旗直相关执法部门仅对城市规划区开展环境整治执法工作的现状,探索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旗委农办、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事业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沙圪堵镇人民政府、薛家湾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利用。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实用性强、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积极创建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旗。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促进养殖户提档升级。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100% 

2.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管理。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焚烧、乱抛作物秸秆和公路打谷晒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在“一河三川”地区推广农作物秸秆打捆收集机械化技术和机械化农作物根茬还田技术,通过配置必要的打捆、粉碎设施,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服务队,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以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式,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常态机制。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6%以上,黄河滩区秸秆回收率达到100%。 

3.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通过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精准施肥,实现化肥使用量持续负增长。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及太阳能杀虫灯等物理措施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长效机制。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地膜回收加工体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确保废旧地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1%以上。加强回收利用工作,对黄河河道内的废旧地膜应收尽收。鼓励农牧户自行捡拾、加强回收利用,形成利用链条。设立残膜回收监测点位5个(十二连城乡2个、布尔陶亥苏木1个、沙圪堵镇1个、大路镇1个)。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国标地膜,利用机械和人工回收的方式,增加地膜有效回收率。通过以上措施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土地水体大气环境。 

牵头部门:旗农牧局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街道和业主单位 

(九)着力推进矿区人居环境整治。紧盯矿区突出问题,统筹政府、企业、农民多方力量,加强矿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大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审批的临建,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及私搭乱建的构筑物的拆除力度。二是强力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继续大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商户,规范整顿占道经营、场外经营依法查处车辆无证营运、超载超限、私自改装等行为,加大对运营车辆污染环境、损毁设施、违规停靠等行为处罚力度清理整治各类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丢乱倒、乱排乱放行为。三是加强运煤专线环境整治,建立道路沿线长效保洁机制,做到无垃圾、无污迹、无渣土,保持排水沟渠干净顺畅,环卫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四是针对矿区周边环境,要求企业谁污染、谁治理,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到位。 

牵头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交管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格尔旗第一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格尔旗第二大队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全旗农村人居环境及村庄清洁微治理考核方案》(准党农牧办发〔201916号),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一是旗纪委监委、党政督查室通过明察暗访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一月一督查,督查考核覆盖所有嘎查村,每次督查后以村为单位赋分(苏木乡镇街道的成绩以所有嘎查村平均成绩,加入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执法、项目推进等情况后赋分),也进行排名,督查考核结果纳入2021年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五位一体考核范畴,并作为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化督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旗委农办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各苏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员,于每月28日向旗农牧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农牧局联系人:陈飞龙,联系电话:15048717823,邮箱1039902372@qq.com。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联系人:鲁雨,联系电话:17614839608,邮箱:1284704543@qq.com)。 

(三)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将农维费列入财政预算,旗财政统筹2000万元农维费列入苏木乡镇街道预算。二是加大奖补力度,在将市级农维费通过奖励的形式统筹分配的基础上,旗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根据考核和督查情况予以兑付。三是保障硬件设施运维资金投入,旗财政统筹安排已经建成的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本年度运行费用。四是厕所革命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旗本级资金和申请上级补助完成。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移动宣传车、宣传栏等途径,通过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村规民约、社规民约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行动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农户宣讲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民群众的清洁卫生意识,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激发农户参与美丽家乡建设的热情,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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