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2022年9月5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2022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有误,请以此件为准,原件务必销毁。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准格尔旗2022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准格尔旗2022年农牧民冬季
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
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全国煤炭供应紧张,给燃煤散烧取暖的困难户和农村常住户基本供暖需求带来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内能煤运函〔2022〕106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按每户供应2吨平价“暖心煤”予以保障,着力协调处理好“暖心煤”采购、运输、分配等环节的各个问题,及时解决农牧民燃“煤”之急,确保全旗农村常住居民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暖心煤”保障对象
(一)在准格尔旗境内居住且拥有准格尔旗农业户籍,未集中供热的常住农牧民。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分别统计辖区内常住农牧民,坚持分配地统计上报的原则,以常住农牧民实际用煤地为分配地进行统计上报。
(二)准格尔旗各类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脱贫享受政策户、一二级伤残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燃煤散烧取暖户。
(三)公办敬老院和村级阵地。
不属于“暖心煤”保障范围的有:
(一)享受过矿区移民、生态移民相关政策的农户;
(二)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户内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子)。三、“暖心煤”供应标准、价格及费用
(一)供应标准
1.常住农牧民和各类困难户2吨。
2.村级阵地每处6吨。
3.公办敬老院2处共500吨。
(二)供应价格和费用
1.2022年采暖期内“暖心煤”实行块煤每吨100元平价供应,由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统一收取、支付“暖心煤”采购费用。
2.“暖心煤”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各苏木乡镇街道统一垫付,旗财政全额予以补贴。
3.各类困难户、村阵地、公办敬老院“暖心煤”免费供应,采购费用由各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局统一垫付,旗财政全额予以补贴。
4.拉运、分配损耗按6%计算,拉运、分配损耗由煤矿承担,在供煤总量中体现。
(三)乡镇集中供热用煤保障
旗内集中供热企业2022年用煤,由伊泰、汇能、满世、伊东、恒东五大集团所属煤矿保障,每家企业承担3万吨平价煤供应任务,价格按300元/吨执行,承运由旗国资燃气热力公司负责。
四、工作流程
(一)摸底调查。各苏木乡镇街道以社、社区为单位,按照实际居住地原则进行详细摸排统计(即其他苏木乡镇街道在本社居住的,统入一个社),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社长签字报村委会(附摸底调查统计表)。村委会对各社上报的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核把关后,经村支书签字后报苏木乡镇、街道。9月1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二)统计汇总。各苏木乡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其他苏木乡镇街道在本苏木乡镇街道居住的农户进行相互发函确认,并在苏木乡镇、街道公示栏及新媒体上公示,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旗能源局。
(三)预收费用。各苏木乡镇街道根据摸排汇总结果,向常住农牧民按每户200元(2吨×100元/吨)预收暖心煤采购费用,各类困难户费用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垫付,不预收。预收费用可在摸排过程中一并进行。
(四)落实煤源。旗能源局对各苏木乡镇街道上报的摸排结果汇总,并按照汇总结果协调煤矿落实“暖心煤”供应任务。旗能源局按五个片区分别配备不少于2人,常态化牵头开展与各苏木乡镇街道及各煤矿的沟通对接工作。
(五)组织拉运。各苏木乡镇街道可分别指定1—2家运输企业组织拉运“暖心煤”至村社农户就近地方。运输企业要在供煤的煤矿开设唯一的资金账户,用于购煤资金统一结算。“暖心煤”拉运出矿前,苏木乡镇街道负责人、拉运企业负责人要签署“暖心煤确认单”,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出矿。旗能源局统一印制“暖心煤拉运单”,各苏木乡镇街道根据暖心煤需求总量申领,由拉运煤车司机随车携带,凭过磅单、暖心煤拉运单过各类煤检站通行。
(六)分配到户。各苏木乡镇街道向农户分配“暖心煤”时,要坚持“过磅称重、签字确认”原则,严禁超额发放、缺斤短两。
五、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准格尔旗2022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日嘎拉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准格尔经济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屈树清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景隆 旗政府副旗长
武旭东 旗政府副旗长
张亚男 旗政府副旗长
刘玉成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尚 波 布尔陶亥苏木党委书记
路财厚 十二连城乡党委书记
韩 茜 暖水乡党委书记
郭 睿 薛家湾镇党委书记
朱存良 大路镇党委书记
郝 强 纳日松镇党委书记
刘 舟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刘亚龙 龙口镇党委书记
杨改岐 魏家峁镇党委书记
付 裕 迎泽街道党工委书记
秦贵斌 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
贾英俊 蓝天街道党工委书记
邬文亮 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
薛欣波 沙圪堵镇镇长
付雄义 旗发改委主任
王 澜 旗民政局局长
杨 报 旗交通局局长
王根厚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生荣 旗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永祥 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胡永明 旗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
乔杰华 旗能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乔杰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协调保障调度工作,抓严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各煤炭企业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六、工作职责
(一)旗能源局牵头,各苏木乡镇街道、旗民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配合,尽快与煤炭企业对接,扎实推进此次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9月30日前将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
(二)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暖心煤”保障对象统计、户数确认和汇总上报,同时组织落实好拉运、储存、分配等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向旗能源局上报一名分管领导、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接落实“暖心煤”保障工作。
(三)各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选派专人负责跟进监督冬季取暖用煤的质量与数量,负责人名单要向旗能源局上报。井工煤矿要临时调整生产工艺,保证供应块煤,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要优先保障好“暖心煤”拉运车的排队、装运工作。东部区“暖心煤”发热量不低于4000大卡,西部区不低于4200大卡;井工煤矿煤块直径不低于10公分,露天煤矿不低于20公分;含矸率低于4%。凡是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故意刁难的,一经核实,一律停票停销予以惩戒。
(四)旗委、政府两办及督查室负责“暖心煤”各项工作落实的督查跟进,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负责,必须把此项工作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在统计底数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数据比对、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不漏统、不重复统计,确保好事办好,群众满意。
(二)全旗干部群众要全力配合“暖心煤”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财政供养人员(包括领取社保人员)参与其中领取;同时,对以任何形式骗取“暖心煤”或利用“暖心煤”牟利的,不论是苏木乡镇街道及村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农户,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各苏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工作机制,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按时完成。
附件:《准格尔旗2022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