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3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准格尔旗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和《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鄂府办发〔202268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旗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准格尔旗建设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全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每位学生要掌握2项体育技能。提高农村居民、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2%,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5%,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3.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实现健身设施均衡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100%。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苏木乡镇街道多功能健身馆、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形成“15分钟健身圈,城市慢跑步行绿道人均长度稳步提升。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旗内每年举办1次不少于5个项目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15次,苏木乡镇每两年举办1次农民运动会,每年举办单项体育赛事2次以上,街道办事处每两年举办1次居民运动会,每年举办单项体育赛事2次以上,鼓励支持社区和村积极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和比赛,实现公众就近就便参与健身活动。大力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

5.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发挥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作用,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社区(嘎查村)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旗的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5个以上,苏木乡镇街道都建有体育组织,城镇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95%以上的嘎查村建有体育健身点。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苏木乡镇体育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6.全民科学健身水平显著提高。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全旗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体育健身指导人员占全旗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综合素质进一步改善,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7.保障健身健康资源供给。发挥全旗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优势,以各级综合医院为指导,城镇社区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探索成立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每年监测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

8.继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以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民办单项运动学校为重点,布局足球、乒乓球、篮球、排球、田径、羽毛球、游泳、武术、射击、跆拳道等训练项目,形成小初高一条龙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格局。建成一所高质量的业余体校,发挥其市级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的带头作用,完善后备人才全方位培养选拔,指导我旗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开展日常训练工作,在教练人员选配以及训练器材设备上给予支持,根据学校特点,在项目上布局旗级后备人才培训基地20个,并指导日常训练。整合现有资源,以校园足球为基础,以打造国家、自治区、市级足球特色学校为重点,把各学段优秀足球苗子组建成U系列精英足球梯队,形成各年龄段有序衔接的足球人才选拔体制机制,培养优秀足球人才。

9.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工作。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在完善现有足球场的基础上,新建设公共标准足球场1个和小型笼式足球场5个,优化足球业余活动和专业训练条件。普及足球教学,增加足球人口,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直通车渠道,至25年达到15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学校,使校园足球工作走进自治区前列。加强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系,组织好职工足球赛、社区足球赛,推动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足球管理人员、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吸纳高水平足球专业人才60人以上,提高校园足球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训练水平。

10继续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体育健身、休闲业,吸引外地健身、休闲企业,打造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健身、休闲市场,初步形成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加强电脑体育彩票公益宣传,使责任彩票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风险管控,引导购彩人员理性购彩。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1.推动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新打造体育公园1个;新建改建健身步道20公里;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实现苏木乡镇和工业园区小型健身中心全覆盖。引导公共体育资源向社区倾斜,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场所,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体育健身需求。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兴建的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新建沿景观河两侧健身步道38200米,新建内设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武术、滑冰、操舞等项目的全民健身中心。(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苏木乡镇街道)

2.增加农村牧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授权委托、购买服务、提供设备、改革试点等方式,建成苏木乡镇、嘎查村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立便捷小型健身中心,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支持苏木乡镇、嘎查村配建不少于1处多功能运动场(包括赛马场、健身路径、社会足球场等),优先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对嘎查村文体活动室和健身活动场地进行升级改造。(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苏木乡镇街道)

3.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群众冰雪运动发展,引导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健身。利用公园水域、公园空闲地等建设室外滑冰场,因地制宜建成大众冰雪运动场。支持大中小学校利用现有条件浇筑冰场、开设滑冰课程,配备小型多样的旱地冰雪器材,带动校园冰雪活动向四季拓展。加强冰雪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苏木乡镇街道)

4.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强化部门协作,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鼓励利用城市空闲土地、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或者改建成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旗教体局、旗民政局、旗住建局、旗水利局、旗文旅局、旗卫健委、旗林草局、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苏木乡镇街道)

5.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开放服务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体育场馆。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全民健身日等节庆日期间要依法依规向市民免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为市民参与锻炼、开展高水平专业体育赛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卫健委、旗工科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6.新建体育事业发展专项工程。新建准格尔中学体育馆、准旗一中体育馆、准旗二中操场及文体综合楼、准旗五中体育馆、准旗八中风雨操场、准旗九中体育馆、蒙古族学校风雨操场、首师大大路实验学校操场及游泳馆、准旗六中和薛家湾七小文体综合楼、薛家湾八小操场及薛家湾十二小体育馆。新建拥有大型群众性体育馆和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的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内设门球场、排球场、儿童游乐场、智慧体育健身设施的准格尔旗体育公园。(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7.不断丰富群众健身项目和体育赛事供给。在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大众冰雪运动等活动。广泛开展三大球、健身跑、健步走、游泳等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群众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持赛马、赛驼、摔跤、射箭、布鲁、毽球等传统体育项目。做强做优一旗区一品牌,推进一乡镇一特色创建活动,打造准格尔旗黄河大峡谷徒步游、库布齐沙漠山地越野车等特色赛事。做大做强全旗职工乒乓球赛、职工羽毛球赛、职工篮球赛、职工五人制足球赛、苏木乡镇门球赛、农牧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品牌赛事。开展全民健身七个100”行动。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协同发展模式,联合相关地区、部门协同办赛,推动赛事活动在城乡、区域之间均衡协调发展。(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8.推动健身健康活动融合。强化体育运动在预防医学中的作用,在游泳、太极拳精准干预运动的基础上,开发多种类型的运动干预项目,广泛开展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骑行、登山、球类、健身气功等群众普及程度高的运动项目,培育户外、轮滑、冰雪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强与周边旗区在全民健身方面的交流合作,培育有利于身心健康、社交良好的新型健身健康促进活动。采取全民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草原行、健康义诊等形式,推进健身健康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各苏木乡镇街道)

9.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充分发挥各级足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引导。加大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至少建有111人制标准公共足球场,鼓励建设5人制笼式足球场、沙滩足球场等多样化场地。加强足球人才培养,大力发展女子足球,建立1支群众足球队。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足球队,中小学校要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足球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群众性足球活动,组织跨区域足球联赛,办好准格尔旗旗长杯足球赛。(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直属机关工委、旗发改委、旗财政厅,各苏木乡镇街道)

(三)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0.丰富科学健身指导供给模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新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名,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库。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积极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作用,在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带动群众参与健身。持续办好《科学健身栏目》,提供更多科学健身方法。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稳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常态化体质监测,完善面向大众、功能多元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11.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通过蒙速办·鄂尔多斯智慧体育”“蒙享动向社会免费提供场馆预订、健身设施查询、赛事活动及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各苏木乡镇街道)

(四)强化体育社会组织功能

12.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建成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25个,形成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鼓励体育总会向苏木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嘎查村(社区)。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规范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水平,对优秀体育类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程度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推动全旗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方位加强对体育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确保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行稳致远。规范全旗象围棋、乒乓球、钓鱼、足球、武术、游泳等体育单项协会和左翼青少年足球、冰雪轮滑、越野等体育俱乐部的行为,引导、鼓励、支持各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积极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单项体育比赛、活动。通过举办赛事活动、与学校合作共用场地、运行经费支持倾斜,促进各协会、俱乐部健康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同时进一步推进行业自律,加强公众监督,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专家团队与健身人群方便有效的互动平台,整合运动专家预约、线上互动、健康指导与干预、服务满意度采集以及各项服务管理、统计等功能,提高群众自我健康意识,让群众享受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民政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3.丰富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供给。积极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干部局等的作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组织开展门球、太极拳、保健操、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休闲活动,建设老年人健身驿站、门球场地等,在绿地、广场等增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标识,提高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等适老化程度。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开展农牧民赛事、健身操、广场舞等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组织职工运动会,落实工间健身制度,推广普及广播体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直属机关工委、旗农牧局、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旗总工会、旗团委、旗妇联、旗残联、旗老干部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六)构建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

14.推动体育产业多元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集聚区。推广普及沙漠户外休闲、马拉松、冰雪、自行车、汽车、摩托车、赛马等项目。促进部门协同,支持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建设运营方式,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体育产业服务企业,打造体育特色类特色小镇1个、品牌赛事1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2个、示范单位5个、体旅融合精品等产业项目,发挥好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建成半永久性城市马拉松智慧赛道。积极推进体育项目特色小镇等农村牧区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培育多样化供给的体育消费市场,大力发展体育服务类产业,深入挖掘体育消费新增长点,发放体育消费券,丰富体育比赛、表演、观赛、传播等方面体育消费供给。加强旗体育产业发展人才库建设。加强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建设,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局、旗文旅局、旗市场监管局、旗财政局、旗统计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七)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5.深化体教融合。重点实施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个,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有效锻炼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带动青少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校与中小学联合办学,鼓励派驻中小学校工作的体校教练员承担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任务,帮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提升学校体育训练水平。落实好《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输送主阵地作用,探索建立优秀运动员一体化发展模式,构建小学初中高中梯队培养模式,培养一批运动技能、文化水平双高青少年运动员,提高运动员成才率和输送率。按照有队伍、有输送、有成绩,与本市优势体育项目相衔接标准,打造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新格局。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校教练员进校园,通过课后服务方式,免费或低收费开展体育培训活动,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推行市队旗办”“旗队校办”“旗校联办,推广名校办名队,组织校际联赛区域性青少年联赛,提升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组织优秀运动员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16.推动体卫融合。加强体育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体育运动在慢性病运动干预、疾病防治及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在社区卫生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等设立体质监测点,依托社区医生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推动健康端口前移。鼓励医院与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运动医学、体卫融合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服务人才供给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实现大众健康管理服务从单纯依靠医疗卫生被动后端的健康干预到体育健身主动前端的健康干预的发展,建立健全体卫结合健康服务网络。发挥运动促进健康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建设1个运动促进健康基地,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运动能力评定、身体素质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大力弘扬健身健康文化,推广中医(蒙医)传统运动、太极拳、安代舞等项目在运动干预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建立针对不同人群、环境、时间和气候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案,着力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圈,推进智慧健身、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健身健康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利用大型商场、废弃厂房等改造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符合条件的景区融入体育项目,鼓励户外营地拓展功能,建设体育旅游和体育营地综合体。综合自然人文资源,推动健身路径、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和乡村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旗卫健委。责任单位:旗教体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八)营造全民健身良好社会氛围

17.厚植全民健身文化底蕴。构建体育文化全媒体传播格局,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通过《科学健身栏目》教学视频的发布、全民健身平台的推广、旗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倡导、组织相关赛事活动、技能展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体育运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牵头单位:旗教体局。责任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全民健身联谋、联建、联合、联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同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卫生健康等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依托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人才培训。畅通各类培养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机关干部等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督查落实。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计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在2025年对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解读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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