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2-05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34号)、《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鄂司发〔20231号)要求,经旗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以下45个行政机关和执法组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通告。

一、具有法定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8个)

1.准格尔旗财政局

2.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

4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6.准格尔旗文化和旅游局

7.准格尔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8.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9.准格尔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11.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12.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13.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15.准格尔旗公安局

16.准格尔旗审计局

17.准格尔旗水利局

18.准格尔旗统计局

19.准格尔旗能源局

20.准格尔旗司法局

21.准格尔旗农牧局

22.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

23.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4.准格尔旗民政局

25.准格尔旗档案局

26.准格尔旗宗教事务局

27.准格尔旗国家保密局

28.准格尔旗国家密码管理局

29.布尔陶亥苏木人民政府

30.十二连城乡人民政府

31.薛家湾镇人民政府

32.沙圪堵镇人民政府

33.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

34.纳日松镇人民政府

35.龙口镇人民政府

36.大路镇人民政府

37.暖水乡人民政府

38.魏家峁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7个)

1.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

2.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3.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气象局

4.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烟草专卖局

5.鄂尔多斯市烟草专卖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直属分局

6.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7.准格尔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

三、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各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在委托执法时,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由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自行公布受委托主体和行政职权内容,并将公布结果及委托书报送旗司法局备案。

四、其他要求

    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率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文明运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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