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库布齐沙漠基地新能源110万千瓦光伏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将大路镇乌兰不浪村(具体位置详见勘界报告)集体农用地4.5060公顷(林地0.3622公顷、牧草地4.1370公顷、农村道路0.0068公顷)、未利用地9.4569公顷(其他草地0.0041公顷、沙地9.452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准政发〔2023〕4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