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通利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炭配送物流中心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3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10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内蒙古通利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炭配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31684号)批准准格尔旗内蒙古通利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炭配送物流中心项目用地4.097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准格尔旗内蒙古通利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炭配送物流中心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将纳日松镇勿图沟村(具体位置详见勘界报告)集体农用地4.0979公顷(林地1.1503公顷、牧草地2.947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准政发〔20234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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