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准格尔旗超财汛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规模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将纳日松镇乌拉素村(具体位置详见勘界报告)集体农用地0.9556公顷(林地0.4591公顷、牧草地0.4965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414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准政发〔202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