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旗冬季清雪除冰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全旗冬季清雪除冰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冬季降雪天气,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创造交通顺畅、整洁有序的冬季环境,确保雪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冬季低温风雪防范应对要求,以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以雪为令、闻雪而动、即下即清、雪停路畅”除雪机制,切实提高冬季冰雪天气防范处置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认真落实各项除雪措施,做到专业清扫与社会发动相结合、人工清扫与机械清除相结合,统一领导、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城乡交通和环境的影响,保障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机制适用于全旗范围内清雪除冰工作,重点要保证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桥梁、公交线路和学校、医院、重要节点以及各苏木乡镇辖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冰雪天气应急处置。
(二)启动条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预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时,启动应急预警;下雪后立即启动本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清雪除冰工作人员及工具要求
1.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包联片区,主动认领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并确定一名清雪除冰负责人,便于及时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2.各责任单位须按照本单位实际人数准备清雪除冰工具,保证清雪除冰工作顺利完成。
(二)除雪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信息,按降雪量级,采取对应措施及时清理积雪。
1.降小雪时,主干道路、重点路段、坡路、弯路、桥梁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段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2.降中雪时,主干道路、重点路段、坡路、弯路、桥梁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除净;其余路段在雪停36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3.降大雪时,主干道路、重点路段、坡路、弯路、桥梁昼间、夜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保证道路畅通。在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段在雪停7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4.降暴雪、大暴雪时,主干道路、重点路段、坡路、弯路、桥梁昼间、夜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保证道路畅通。在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段在雪停12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三)城市道路清雪除冰应急处置要求
1.按照“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根据降雪量大小、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配置机械、人员,边下边除、边除边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完成清雪除冰任务,保障道路畅通。
2.清除的冰雪要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场所;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整齐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3.使用机械设备除雪时,应当避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树木、绿化带和景观带。尽量不使用融雪剂,确需使用的,选择以醋酸钾为主要成分的有机融雪剂。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各养护管理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融雪剂的道路、桥梁等进行冲洗,最大限度地减少融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4.城市道路、学校、医院、广场等场所,为清扫冰雪的重点地段。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积雪上倾倒垃圾。
6.城市道路清雪除冰工作形成的废渣、沙土等剩余物料,要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五、任务分工
(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完成开发区范围内清雪除冰工作。
(二)各苏木乡镇街道:统筹做好辖区内清雪除冰工作,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群众参与清雪除冰。
(三)旗住建局: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及施工区域清雪除冰工作。
(四)旗交通运输局:会同交通执法一大队、二大队督促各等级公路路权单位清扫道路积雪,同时,做好县道的积雪清理工作,确保重要交通干线畅通。
(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检查城区、所有沿街门店、商铺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各业主做好门前积雪清除工作。配合环境卫生事业中心做好道路两侧停放车辆的清理、腾挪工作,确保街道两侧积雪清理全覆盖。
(六)旗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并与住建、交通、环卫、住房保障等单位和相关企业建立信息联动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负责全面清扫薛家湾、大路市政区街道积雪,保证薛大快速通道、市政道路、坡路等区域清雪除冰工作。
(八)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负责清除公园、广场及周边道路的积雪积冰。
(九)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会同各街道组织、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完成小区清雪除冰工作。
(十)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党政办公大楼和建业大厦办公区域周边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一)旗融媒体中心:组织对各单位清雪除冰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并倡导群众积极参与。
(十二)旗交警大队:维护好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疏导车辆。配合环境卫生事业中心做好道路两侧停放车辆的清理、腾挪工作,确保街道两侧积雪清理全覆盖。
(十三)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统筹做好冬季低温风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十四)全旗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有关事业单位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街巷路长”责任划分(详见附件),有序组织党员干部完成责任区内清雪除冰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旗长任组长,相关副旗长任副组长,各苏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清雪除冰工作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冬季清雪除冰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举措、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苏木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人员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保障任务完成。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深入各苏木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社区物业督查清雪除冰职责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全旗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旗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对清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正面典型和温暖瞬间,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附件:1.准格尔旗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
2.准格尔旗文明城市创建街巷(路)长责任划分表
附件1
准格尔旗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做好冬季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雪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准格尔旗清雪除冰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武旭东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郭 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苗培霖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挂职)
成 员:王建华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吕 虎 旗泰禹水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吕 强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付雄义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利江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澜 旗民政局局长
高外荣 旗财政局局长
杨盛炜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占兵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张天一 旗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苏开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根厚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林忠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忠亮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义升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主任
李彩凤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林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梅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严 峰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振国 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副主任
杜 林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尚 波 布尔陶亥苏木党委书记
路财厚 十二连城乡党委书记
韩 茜 暖水乡党委书记
薛欣波 沙圪堵镇党委书记
朱存良 大路镇党委书记
郝 强 纳日松镇党委书记
杨 报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刘亚龙 龙口镇党委书记
杨改歧 魏家峁镇党委书记
陈三俊 薛家湾镇镇长
闫琦浩 迎泽街道党工委书记
秦贵斌 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
贾英俊 蓝天街道党工委书记
邬文亮 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
工作组统筹指导和推进全旗冬季清雪除冰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主任由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主任刘云祥兼任,具体负责清雪应急抢险工作任务的分配、调度和检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传达防雪信息,协调各单位切实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旗清雪除冰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附件2
准格尔旗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街巷(路)长责任划分表
点位类型 |
名称 |
范围 |
包片单位 |
主次干道 商业大街 |
北苑大街 |
教堂——百鸟园 |
林草局 |
滨河南街 |
和谐小区——生力购物中心 |
司法局 |
|
生力购物中心——103 省道市政段 |
组织部 |
||
准格尔街 |
昭君桥——财政局 |
人大办 |
|
主次干道 商业大街 |
准格尔街 |
财政局——准格尔桥东 |
政协办 |
准格尔西街 |
准格尔桥东——中蒙医院西路口 |
民委 |
|
中蒙医院西路口——高速路口政 |
法委 |
||
开源路 |
火车站广场——开源桥北 |
财政局 |
|
主次干道 商业大街 |
开源南路 |
开源桥北——103 省道 |
团 委 |
南外环路 |
看守所——万通D区 |
应急管理局 |
|
万通D区——103 省道市政段 |
发改委 |
||
水晶路 |
东信小区——通达路 |
人社局 |
|
主次干道 商业大街 |
金川路 |
开源路——水晶路 |
公安局 |
先锋路 |
万通街——宾苑街 |
民政局 |
|
宾苑街—— 103 省道 |
生态分局 |
||
泰和路 |
百鸟园——看守所 |
水利局 |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
腾飞路 |
通达路——1号公路 |
审计局 |
通达路 |
西苑路——腾飞路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兴源街 |
富民巷——水晶路 |
旗委办 |
|
爱民巷——开源路 |
政府办 |
||
背街小巷 |
健强巷 |
北起准格尔路——南至金川路 |
宣传部 |
团结巷 |
准格尔路——兴源步行街 |
纪委监委 |
|
安民巷 |
准格尔路——公安局 |
||
文明巷 |
金川路——准格尔路 |
巡察办 |
|
背街小巷 |
文化巷 |
塔哈拉路——金川路 |
巡察办 |
竹溪街 |
舞韵广场——汇通小区 |
编办 |
|
汇宾巷 |
兴隆市场——塔哈拉路 |
保密机要局 |
|
富昌路 |
竹溪街——和谐街 |
党校 |
|
背街小巷 |
学府路 |
星河家园——竹溪街 |
总工会 |
惠民路 |
准格尔西路——广泽小区以东 |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
薛周公路 |
西苑路——泰和路 |
住建局 |
|
兴隆西街 |
开源路——西苑路 |
自然资源局 |
|
背街小巷 |
昭君路 |
昭君桥——乌兰路 |
能源局 |
白云路 |
昭君路——河滨路 |
医保局 |
|
桃园路 |
河滨路——雅仕达小区 |
就业局 |
|
无名路 |
薛八小——丰和日丽小区 |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