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全长约为0.596公里,路线起点与Z015线K0+270处形成丁字平面交叉,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西北向东南,延已规划线位布线,终点顺接朱家坪电厂已规划厂内道路,终点桩号为K0+596。
按三级公路(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3.0米,采用双车道设计,行车道宽度为7.0米,其断面组成为:人行道2.5米+土路肩宽0.5米+行车道宽3.50米×2+土路肩宽0.5米+人行道宽2.5米;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项目建设期为1年。
项目总投资1415.3258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征地拆迁补偿风险、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碾压线外用地的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内政办发〔2020〕16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尽量使项目影响区受影响群众满意;设计单位应结合当地路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保通方案,减少由于本项目的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合理规划取弃土场,以保护环境,同时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工程的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华厦朱家坪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林
联系电话:1370477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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