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厂区内新建道路、储煤棚、办公楼、生活房屋等。
本项目施工期为3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23703.86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资金筹措和保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和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配套资金按时到位。项目在施工及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实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昶龙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颜林
联系电话:13704776376
电子邮箱:702181230@qq.com
内蒙古昶龙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