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露天开采首采区第一阶段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2 14: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 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露天开采首采区第一阶段用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露天开采首采区第一阶段用地项目,于2010年8月取得了《关于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变更开采方式)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2010〕318号),同意由井工开采改造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由原来30万吨/年提高为120万吨/年;2021年12月,取得了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4号以下煤层延深开采设计的批复》(鄂西煤发〔2021〕12号),同意开采境界、采取划分及开采顺序、排土场位置进行调整,项目位置位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柳塔村吴家沟社和准格尔召镇忽吉图村五吉太社,占地面积69.1044公顷。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当地群众对实施工程项目预期环境影响、噪音、粉尘等污染有无质疑;  

(2)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流动人口管理等风险;  

(3)项目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4)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五、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 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能源局、旗政法委。 

七、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企业联系人:贺向龙   电话15894944567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5日  

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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