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泰煤矿露天开采生产接续用地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孙家沟社、闫家沟社、徐家塔社。总用地面积为139.5769公顷。
露天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年,服务年限18.3年。露天矿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征地补偿风险、采掘、运输与外排土场产生的扬尘、采掘场的开挖及剥离引发的水土流失、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污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方案引发的风险,与受影响群众沟通不畅等引发的风险。
(2)社会稳定风险主要防范和化解措施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规范企业危机公关管理,正确做好媒体及舆情导向。
针对项目的社会风险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公示及问卷调查,走访利益相关者,广泛详实地宣传本项目的建设信息,听取被走访人员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周围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减轻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颜林
联系电话:13704776376
电子邮箱:702181230@qq.com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