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6 11: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起点:项目分界点位于黄河特大桥主桥北端(呼和浩特境内),本项目(鄂尔多斯段)起点桩号K78+322。 

终点:终点接G65包茂高速格顶盖互通北侧,设置灶火壕枢纽互通。南侧距离格顶盖互通约2.1km处,北侧距离东铜铁路1.4km,考虑到两处互通净距不足1km,需对格顶盖互通匝道接线位置进行改造,与本项目终点互通构成复合式互通。 

鄂尔多斯段路线长125.494公里,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27.0米,中央分隔带宽3.0米。 

本项目工期为2024-2027年,施工期4年,2028年建成通车。 

项目总投资为1409121.74万元,其来源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资本金为281821.74万元,占总投资的20%;第二部分为银行贷款11273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征地拆迁补偿风险、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碾压线外用地的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内政办发〔2020〕1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鄂府发[2022]59号)和所在地现行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设计单位应结合当地路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保通方案,减少由于本项目的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合理规划取弃土场,以保护环境,同时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工程的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颜林 

联系电话:13704776376 

电子邮箱:702181230 @qq.com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6日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