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9 14: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位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二长渠村,行政归属纳日松镇管辖,本项目于2020年12月17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内能煤运字〔2020〕706号),生产规模300万吨/年,井田面积28.386平方公里,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面69.8723公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办理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内需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材料,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开展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以环境污染和农牧民失地两方面对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民意调查和风险评估。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十一期用地范围内涉及纳日松镇二长渠村的利益相关者9户、20人,及周边的社会团体,包括纳日松镇人民政府、纳日松镇二长渠村民委员会、准格尔旗公安局纳日松第一派出所及受影响的周边企业。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  

①该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②您认为该项目生产阶段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③您认为该项目的生产运营是否引发地下水污染;  

④您对该项目生产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及震动持有什么意见建议。  

(2)农牧民失地及经济影响  

①您对该项目生产运营所持的态度及意见;  

②您认为该项目生产运营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③对于该项目征地、拆迁,您持什么态度;  

④该项目是否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  

⑤您对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是否满意;  

⑥该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⑦该企业是否引发过信访问题;  

⑧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与您发生矛盾您会采用那种方法解决;  

⑨您对该项目生产运营的最终意见。  

三、公示说明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政法委、信访局、能源局。  

2、公示期为15日。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人:赵永刚  

联系电话:15540240290 

邮箱:1614649927@qq.com  

编制单位联系人:托仁 

联系电话:15560698802 

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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