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准格尔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正当合法权益,规范有序有力推进土地征收工作,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准格尔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规划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准格尔旗范围内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临时使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准格尔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准格尔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支持态度?
2.您对《准格尔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实施《准格尔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和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郝周外
联系电话:13327072307
工作邮箱:283763723@qq.com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1日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