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10:18 来源: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依准格尔旗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依据《大路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准格尔旗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取得位于大路新区纬五路北、秦川南路西,经一路东,出让合同编号为:2011-070,用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的一宗用地进行规划条件变更,变更前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2。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可兼容用地性质(R1、A2、B1、S4、U1、G),可兼容比例10%。沿秦川南路建筑退线8米,与相邻地块建筑退线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现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规划条件变更有意见和建议,单位反馈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4日。

二、公示地点: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邮寄至: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428办公室;

2、电子邮件请发至:42600407@qq.com ;

3、联系电话:0477—3918344。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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