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0元和90% ;区内二级医院为400元和80%;区内三级医院为600元和70% ;区外医院800元和68%。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第二次为第一次50%,第三次及第三次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