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旗居家社区(嘎查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嘎查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民政发〔2019〕87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民政发〔2020〕100号)和《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准格尔旗民政局起草完成了《准格尔旗居家社区(嘎查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1日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接到公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准格尔旗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