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工程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广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四、评估单位: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
1、建设规模
(1)原煤洗选生产线一条,年入选原煤200万吨,其中:分选80万吨,处理能力151.52吨/小时,采用筛分选煤工艺;洗选120万吨,处理能力227.27吨/小时,采用跳汰工艺。
(2)煤泥烘干线一条,年烘干煤泥30万吨(本项目洗选煤泥10.75万吨/年,外购煤泥19.25万吨/年),采用高效滚筒式煤泥干燥工艺。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760m2(约29.64亩),总建筑面积为10798.6 m2。其中主要包括:封闭式原煤储棚、封闭式分选车间、封闭式洗煤车间、烘干车间、封闭式精煤储棚、封闭式中煤储棚、封闭式矸石储棚、封闭式煤泥储棚2座(一座用于储存本项目洗选煤泥,另一座储存外购煤泥)、灰渣棚、综合服务楼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等。
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000.22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09月22日——2020年09月28日(7日内)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5661739111
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附件:公示期间民意征集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