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指导意见,现对准格尔召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准格尔召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准格尔召村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一座,最大焚烧处理能力9吨/天,新建设备用房178.74m2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740m2。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建设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
稳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福木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健18148376999(建设单位)、鲁丙仁18748495777(稳评编制单位)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