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2024年11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草案第二条指出:“学前教育是指对3-6岁儿童实施的保育教育”。这意味着托班未被完全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但为地方开展托育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扩大普惠性托育资源,支持幼儿园向下延伸服务。
二、开设背景
(一)上级文件支持
1.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为全旗公办幼儿园新增职能的通知
3.关于命名全旗“托幼一体化”示范园的通知
4.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七幼儿园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5.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七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
(二)我园响应上级部门政策,为满足周边社区家长需求,缓解家长入园难,因工作原因不能照顾孩子,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也为了缓解幼儿在适龄阶段入园焦虑的问题,开设托大班(混龄)。现行收费标准:1758元/月。
三、收费延迟原因说明
(一)政策待明确
1.托班是否纳入财政“免补”范围尚未收到上级部门书面通知。(目前多数地区托班暂未纳入学前教育免费政策,需自费)。
2.为避免违规收费,我园暂缓收费,持续与教育局、发改委保持沟通。
(二)程序合规性
1.已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及时向家长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日期: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