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需要企业前往社保局进行核定确定缴费基数及补缴时间,将需要补缴的险种及缴费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系统,企业工作人员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确认并打印完税证明。税务部门无法进行所有社保费补缴流程的操作,首先得需要确认企业是否已经到社保部门进行了核定工作。(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2024年第2号》(三)用人单位存在补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欠费、2024年4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