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调解“四聚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25 15:50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聚焦队伍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驱动力”。推动完善建立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品牌调解室创建,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在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为有效化解全旗各行业各领域矛盾纠纷,建立了准格尔旗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先后摸索建立了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7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目前,我旗共建成人民调解组织215个,其中,旗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93个,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调委会覆盖率达100%。现全旗共有人民调解员715人。 

二、聚焦走访排查,走好矛盾纠纷预防“先手棋”。16家司法所牵头,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利益群体,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重点领域,教育培训、建筑工地、运输等重点行业,广泛开展走访摸排、风险评估、法治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掌握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 

三、聚焦多元化解,提升矛盾纠纷调处“高效能”。为有效整合形成人民调解、仲裁、司法确认合作共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组建旗、乡、村三级矛盾纠纷上下贯通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旗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行政调解室、“三调联动”调解庭、劳动仲裁、土地仲裁、商事仲裁等3个仲裁机构和法院进驻的司法确认机构,在旗信访局设立了“访调对接工作室”,同时还设立了律师值班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心理咨询室;依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苏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基本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苗头化解、和谐化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聚焦责任落实,确保矛盾纠纷化解“落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长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初召开动员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做到就地化解矛盾。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理念,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隐患,坚持分级负责,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跟踪督办、限期解决。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加强分析研判,追溯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措施,做到一案(类)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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