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0 09:31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速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科技投入方式,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制定了《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便于《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办法中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制定了《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结合我旗实际制定。 

三、制定过程 

2019年,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年底着手开展《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由于2019年和2020年国家、自治区、市级科技政策处于调整期,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科技政策,《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直处于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过程中。 

2020年9-10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咨询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家结合国家、自治区最新政策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再次修改和完善。11月底,征求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1年1月初,经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将名称确定为《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1年6月依据《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旗人民政府常会审议稿。 

2021年8月17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928发布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2021年9月28日起执行。 

 

政策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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