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准格尔旗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74号),结合我旗发展需要,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简化优化行政许可

准确把握职业中介活动业务范围、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关证明材料类型,不得增加或附加许可条件及材料。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自愿选择申请许可方式,对于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许可的,应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明晰设立分支机构所提交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的具体内容,在收到书面报告后为服务机构规范出具相关收据。坚决清查和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等问题,严禁擅自增设行政备案事项或相关条件。

二、深入推进便民服务

梳理掌握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许可证发放使用及开展服务活动状况,建立更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和台账,为规范实施许可备案、增强便民服务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交,并逐步拓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申请材料的范围。

广泛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更好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

依法公开申请许可和办理备案的材料目录、办事指南和咨询监督电话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注销等情况,并提供查询服务。

三、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到“十四五”末,培育1-2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企业,重点引进1-2家左右信誉度好、专业化程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国(境)内外行业领军企业。

鼓励兴办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落实金融、创业、公共服务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优惠政策

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鼓励和引导本地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重点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的信贷资金投入,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人力资源+金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税务、大数据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支持政策措施,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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