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7 来源: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审查情况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于2021年12月24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完成技术审查,并以(鄂水函〔2022〕3号)进行了回复。 

二、评估成果运用 

为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经过审查批准后,对入驻园区的涉河建设项目,不再单独编制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见附件)。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承诺书》(见附件),作出书面承诺,报所在园区审批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报所涉及河流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涉河项目列入负面清单(见附件),须按所涉及河流相应审批权限向审批主管部门报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成果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人:赵越 

话:0477 - 8536074 

附件:1.开发区内高家圪旦沟适用告知承诺管理的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 

  2.《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承诺书》 

  3.开发区内不适用告知承诺管理的涉河建设项目清单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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