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现将《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和《准格尔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准格尔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行公布,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2.准格尔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3.准格尔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x | 14.67KB |
2 | 准格尔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x | 21.47KB |
3 | 准格尔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x | 11.4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