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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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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违规取水问题禁而不绝。督察发现,2023年鄂尔多斯市53家工业企业存在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问题,违规取用水1337万立方米,其中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天润化肥公司等11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超许可取水872万立方米。应急取水管理不规范,杭锦旗毛不拉孔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在河道沿线建设55个取水点违规取水,杭锦旗水利局要求取水点2024年6月15日停用并恢复原貌,但直至督察进驻时仍在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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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提升取用水监管水平,规范取用水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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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
2025年12月底 |
完成情况 |
完成整改 |
责任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各旗区党委和政府 |
监管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
整改措施 |
1.立案调查项目违规取水行为,依法查处违规取用水问题,核查违规取用水量,并征缴水资源税。 2.拆除杭锦旗毛不拉孔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在河道沿线建设的55个违规取水点的取水设施,并恢复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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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
该整改任务的2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已对2023年包括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天润化肥公司在内的鄂尔多斯市53家工业企业存在的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问题立案查处,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了违规取用水量,违规取水项目所属取水权人补缴了水资源税,目前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杭锦旗水利局拆除杭锦旗毛不拉孔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在河道沿线建设的55个违规取水点的取水设施(大口井)并恢复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