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准格尔旗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流程,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保障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以下简称“旗工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库(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库”)。入库机构将有机会承担我旗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执行期指导)、结题验收、任务书(合同书)填报指导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本次征集的服务机构,须具备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的能力:
(一)项目立项评审
对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审,提出立项建议。
(二)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填报指导
为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规范填写、指标设定、预算编制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项目中期检查与项目执行指导
对在研项目进行过程检查,评估项目执行进度、目标实现情况、经费使用合规性等,根据评估结果指导项目单位进行整改。
(四)项目绩效评价
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估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果、目标实现程度等,提出评价意见,协助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
(五)项目验收
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综合验收,评估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达成度、成果水平、经费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申请机构应具备的资质与条件
申请入库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为便于就近服务,申请入库的机构须在呼和浩特市以及鄂尔多斯市内注册,注册时间需满一年(2024年8月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4.具备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回避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
5.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6.具有合理的收费标准。
7.未被科技管理部门取消相关服务资格。
(二)专业资质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相关服务经验。具有承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咨询、项目评估评审、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等相关服务的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或项目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
2.专业团队能力。拥有不少于5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应熟悉国家及地方科技政策法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3.拥有或能有效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财务、管理专家资源库。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准格尔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委托办理)。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机构简介(包括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营业务、人员构成、专家资源库情况等)。
(二)证明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
1.专职核心技术人员名单、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核心人员)。
2.近三年(成立以来)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委托书、验收证明等)。
3.机构所获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
4.内部管理制度清单及关键制度文件(如保密制度、回避制度、质量控制流程等)。
5.专家资源库情况说明。
6.承诺书(附件2)。
7.其他有助于证明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材料。
四、入库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请机构需在2025年8月7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同时将全套材料的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邮寄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620室
联系人:周诚忠
联系电话:0477-4705312
电子邮箱:zgeqkjj@163.com
(二)资格初审
旗工科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入库评选
旗工科局成立专家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评审,重点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能力、服务经验、管理水平、信誉状况等。
(四)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正式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将正式纳入“准格尔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库”,入库有效期暂定为3年。
五、服务采购方式
旗工科局在具体项目需要服务时,将从入库机构中,根据项目特点、机构专长、服务报价、服务质量等因素,通过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服务价格由双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量、难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或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原则上遵循市场规律。
六、管理与监督
(一)入库机构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和旗工科局相关工作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旗工科局对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严重失职、违反保密规定、出现重大差错、服务质量差、恶意竞争等行为的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服务资格直至清退出库的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入库机构发生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主要股东变更、资质变化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旗工科局。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机构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
(三)旗工科局拥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1.准格尔旗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承诺书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