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民政部门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确诊:宫颈浸润癌 II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
确诊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 —2026 年 4 月 24 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
4.低收入证明:低保证 / 特困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
5.诊断证明 / 住院病案(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三、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扫描下方二维码后点击下载,下载后填写电子版打印后承诺人手写签字)

2.苏木乡镇街道妇联、嘎查村社区妇联主席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之后加盖公章,上报至旗妇联。
四、温馨提示
1.已获得过“两癌”救助金1万元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2.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可再次申报。
3.申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4月17日。
4.详情可咨询苏木乡镇街道妇联。
五、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