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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政办字〔2007〕38号
准格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旗应急管理委员会
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通知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大路新区管委,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指挥部)组成人员 主 任(总 指 挥):阿 木 旗委副书记、旗长 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总指挥):王建民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 主 任(副 总 指 挥): 郭银泉 旗委常委、副旗长 钱志荣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杨美荣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宁 海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奇•达楞太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李 波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杨 勇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大军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义升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鲍永发 旗信访局局长 贾永清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二仁 旗公安局局长 陈文俊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二焕 旗经济商务局局长 任建国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千福 旗民族事务局局长 张美科 旗监察局局长 董五半 旗财政局局长 马东升 旗建设局局长 乔 耀 旗交通局局长 杨 光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鲍海发 旗农牧业局局长 邬郢邦 旗水利局局长 李建平 旗林业局局长 段秉钧 旗司法局局长 王永兴 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占泉 旗民政局局长 李卫东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孙海荣 旗科技局局长 王俊凤 旗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卫生局局长 雷永福 旗统计局局长 甄福林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吕建军 旗煤炭局局长 丁 明 旗旅游局局长 苏淳义 旗粮食总站站长 葛文煜 旗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雪峰 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经理 刘 玺 旗人民政府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怀玉 旗国税局局长 王存良 旗地税局局长 李 颖 旗气象局局长 张绥新 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占金 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崔新文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保良 旗法院副院长 任 婵 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委员会(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由王建民主持。 二、其他事宜 委员会(总指挥部)是我旗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指挥突发公共事的专门机构,具有双重职责。各应急管理机构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均在委员会(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苏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今后委员会(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工作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接替工作,不另文通知。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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