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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旗四措并举根治教育乱收费
2008-09-01 高向东

    我旗出台四项措施,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有效地解决了教育乱收费问题。

  一是保证教育投入。从2008年开始全旗全面实行12年免费教育,政府每年投入5000多万元资金,使近4万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受益;同时完善制度,规定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部分不得截留或挪用,保障教育经费到位;教师工资由旗财政统一发放,不给学校留负担;禁止任何部门向学校搞“三乱”。

  二是实施校务公开“阳光工程”。在各学校醒目位置建立公示栏,对各学校校务进行公开,规定各学校要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校内外人员监督,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旗纠风办、教育局牵头,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全旗中小学“四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财政统一票据使用情况、乱发资料和超范围收费现象、是否在期中期末巧立名目收费情况、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教育部门配合旗纠风办严肃处理,确保收费工作规范。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学校乱收费作为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发生严重乱收费问题的,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上半年,全额清退旗内一所中学2007年收取的班费32520元,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在校外租赁场所收费办培训班的3位教师,责令旗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没收薛家湾一所小学为外来人员提供场所办班收取的租赁费4000元,全额上缴旗财政。通过上述措施,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了教育乱收费问题。